索 引 号 k12498411/2018-00167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6-15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8〕8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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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8〕8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5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2018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18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支撑。

一、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重大政策及时向社会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其他均应及时发布。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和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支点三年行动计划等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频次,作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发布。加强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统一规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清单编制、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的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贯彻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务办分别就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牵头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相关方案于20188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民政局研究制定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财政预决算领域要贯彻落实国务院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推动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要重点选取政府审核或批准的、全市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批准服务信息、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履行、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普查工作,摸清平台交易的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交易平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信息,加快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持续推进其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关于推进当前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推进产业强市、推动双向开放、深化改革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发展公共服务、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工作部署,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江苏《政策简明问答》解读平台,把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策信息从文件中提炼出来,通过一问一答形式集中解读,通过新媒体等传播载体,激发网民关注和转发热情,增强政策的传播和落地。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工作力量,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测,及时收集苗头性、倾向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城市建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舆情回复处置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舆情监管处置过程中失职失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高质量提升政务服务公开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依托政务服务网对办事服务信息进行实时动态纠错,确保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完整便民、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梳理发布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对网上全程办理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展示,推出更多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减少资料重复提交,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二)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更便捷更透明。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结合群众办事需求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继续深化“3550”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公开涉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加快推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共用,保障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整合政务服务大厅现有资源,推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以及建议投诉等功能,为居民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三)深化网上办事服务 “一号答依托“12345在线平台,建立政务服务线上互动渠道,解答网上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相关政策,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咨询和协同办理,统一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建议,完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推进政务服务一号答。建立政务服务一号答咨询问答知识清单,开通一号答服务导航,提供在线问答和自助查询服务。继续推进部门政务热线整合,按照大热线对接、小热线融合、无热线联通、紧急类热线联动的要求,稳步有序实施,实行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实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各县区年底前将整合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丰富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做好网站常态化自查监测整改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积极探索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收集的用户信息安全。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 “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要关停整合。

(三)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逐步将创刊以来刊登的内容全部入库在线开放,增加内容检索、二维码分享等网上服务功能。建立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

四、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县区、部门要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的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依法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级教育、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公开群众关注的办事服务信息。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见附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抓好落实。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资源力量整合,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要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笫三方评估,并予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发布

公开市政府及部门各项重要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

市各有关部门


2

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

市各有关部门

3

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动态调整和公开

市审改办

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部门

4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法制办

市工商局

市各有关部门

5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

市各有关部门

6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部门

7

继续做好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各县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8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解读好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各县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9

利用《简明政策问答》解读平台进行解读

市政府办公室

市各有关部门

10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建立完善政务舆情监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各县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11

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养老服务、城市建设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局、市城建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

12

高质量提升政务服务公开实效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优化再造网上办事流程

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部门


113

清理并公开办事所需各类证照、证明材料

市审改办

市政务办

各县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14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市审改办

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部门

15

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更便捷更透明

实施办事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部门

16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

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部门

17

全面公开涉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

市审改办

市政务办

市各有关部门

18

逐步实现政务信息数据全市共享共用,推动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办

各县区(管委会)

219

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

市政务办

20

深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

完善“12345在线平台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号答” 

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各县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21

建立政务服务一号答咨询问答知识清单

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市政务办

22

进一步整合相关政务热线

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各县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23

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强化政府网站检索功能

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

市各有关部门


政府网站安全保障

市信息中心

市各有关部门

24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发挥优势,强化管理

各县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5

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落实国办文件,做好电子政府公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市各有关部门

26

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国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27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各县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

28

推动教育、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市各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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