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0-00260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10-23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解放东路片区凌洲广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政复〔2020〕4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解放东路片区凌洲广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20〕44号
市政府关于解放东路片区凌洲广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批〈解放东路片区凌洲广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0〕4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解放东路片区凌洲广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西至规划经二路,南至凌洲西路,东至港城大道,北至青峰西路,总面积约42.87公顷。规划定位为以居住和综合商业服务为主导功能,宜居、自然、文化特色突显的城市综合功能片区。
三、在下一阶段的规划实施中,要依据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控制好各项用地及建设;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加强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处理好土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解放东路片区凌洲广场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会同海州区政府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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