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0-0025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10-22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项目两宗项目用海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20〕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同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两宗项目用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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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20〕43号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项目两宗项目用海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0年10月13日上报的《关于申请审批两宗项目用海方案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0〕5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两宗项目用海方案。

二、请你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等手续,做好项目用海服务保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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