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0-00259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10-22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项目两宗项目用海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连政复〔2020〕4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同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两宗项目用海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复〔2020〕43号
市政府关于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项目两宗项目用海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2020年10月13日上报的《关于申请审批两宗项目用海方案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0〕50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3#泊位及中燃康云油库码头两宗项目用海方案。
二、请你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等手续,做好项目用海服务保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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