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信件详情
信件信息
主题: 石岭路东侧河道,因施工堵塞半幅河道
内容: 起因:今年3月初,连云区住建局修建云台山北坡石岭路居民生活排污管道。在石岭路119号居民住宅附近,管道水泥护墩直接修建在裸露河床的岩石上,占了半幅河道。此处向山上十多米,有三米的落差,雨季到来时,山水又大又急。因护墩阻塞河道,河水会漫出河道造成山坡水土流失。本人与施工队沟通,施工队领导避而不见;与砚台社区主任沟通,因施工方不是社区,无权管辖;投诉至12345,一星期后回复不影响雨季排洪。 本人认为,河道约两米宽,是山水自然冲刷而成,现被占用河道百分之五十的宽度,这是基本事实。政府部门派出的勘察人员做出的结论:不影响雨季河水泄洪。难道今年的山洪会比去年少一半吗?还政府做了这个工程的环评? 诉求一:还请政府贴出公告,告知民众,勘察人员不影响排洪的依据是什么?并落实具体做出结论的工作人员。若今年八月雨季到来后,出现山水因护墩堵塞河道造成环境破坏,也方便受损失的百姓向政府官员追责! 诉求二:笔者仅仅希望政府能让出河道,将水泥护墩建在河道两侧均可!河道仅一到两米宽,让出河道,不会对工程有任何影响。 建议解决方案:将河道狭窄处的那个水泥护墩拆除,并移至岸上。其它没有用水泥固定的护墩,直接移到河岸即可。一共涉及3个水泥护墩。这个工程量并不大,也不会影响工程进度。我就是想不通:老百姓要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绿水青山,为什么会这么难? 若工程施工方案不可改变,恳请政府公示此工程环评报告! 望领导明察!盼复!谢谢!
流程信息
回复时间:
回复信息:
尊敬的李先生,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中山路南片区污水治理工程位于连云区海棠路以西,环山路以东,棠梨路以南,大港路以北。中山路南片区居民房屋根据地势依次修建,房屋间空隙狭小且涧沟地形狭窄,目前管道铺设正在进行尚未完成。涧沟两侧住户都担心雨水冲刷问题,希望把管道放在各自一侧,加上多年居民矛盾,一直没有达成一致。经现场查勘,确定整改方案为将管线铺设在西侧,在东侧石岭路119号边加设挡水墙,以防施工完成后期雨季雨水对东侧河边的冲刷。目前已经安排施工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承办单位:区住建局)
答复单位
  • 连云区区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