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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退休地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陕北人,我2009年8月就到这里来打工了,今年8月15号我正好60岁,我在这里缴社保已经10年了,老伴和孩子都在这里,能不能在这里办理退休?我在天津打工时,单位还给我交过3年的保险,之前我在老家还交的农保,能不能一起转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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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通过连云港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后跨地区流动就业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2009年12月31日前跨地区流动就业但在2010年1月1日以后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的,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及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您在户籍所在地存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则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如您在户籍所在地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则按照上述规定,您在2009年12月31日前来连就业,在连云港已累计缴费满10年,但您在天津的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一直未办理转移。根据上述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因此,您可以在连云港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申请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
2、此外,您需要将天津缴纳的3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需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的手续。
3、您在老家还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社保机构应首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66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负责归集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告知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为其开具包含各参保地缴费年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您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满15年。根据《江苏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规定:
(1)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本人愿意延缴满15年的,应先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1号)有关规定确定延缴地,延缴满15年后再向延缴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延缴地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并申请办理制度衔接的,先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延缴地),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3)参保人员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户籍地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不同统筹地区,也可向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传送给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另根据《关于调整部分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根据上述规定,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如您本人愿意延续缴费,可向连云港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到连云港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延续缴费)延续缴费至15年,再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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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