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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会计继续教育
内容: 2016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没有继续教育过,现在会计从业取消了,需要补会计继续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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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后,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要求,具有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请先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并登录“连云港市财政局会计之家”网站,完成(可补学以前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5521542 85521543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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