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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此物业收费定价是否合理合法
内容: 我是常乐新村电厂宿舍的一名业主,2018年7月1日我小区物业由原来电厂光明物业换成了万佳物业,2018年8月14日万佳物业张贴收费标准,我们小区是0.55元/平方/月。我对此价格有异议。原因是我们小区总共才4栋楼240户,而且是1998的房子属于老小区,小区内只有个传达室,无其他物业用房,物业人员只有一对夫妻又管门卫又管卫生,物业公司没其他人在本小区办公,达不到二级的标准。2017年物业费是0.25元/平方/月(据说电厂职工存在0.1-0.15元的补贴,但不确定)。我咨询的是:1、0.55元的定价是否得到物价部门的审批,如果审批了,审批依据是什么?只是合同?2、业主委员会与万佳物业签订合同前就价格没有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因为价格变化了),是否合法?3、此标准是否立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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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上午电话联系尚先生,尚先生说双方己协商好。
答复单位
  • 物价局局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