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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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网约顺风车是否合法的问题。
内容: 本人在外地工作,周末回连云港,请问是否可以使用“嘀嗒出行”或“哈啰出行”的顺风车业务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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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的定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我市出台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中也规定,鼓励私人小客车按照公益、互助的原则提供合乘服务,即合乘服务提供者不以盈利为目的,免费或合理分摊燃料和通行费用等出行成本的行为。因此,只要是按照顺风车的定义执行的公益性或者合理分摊出行成本的车辆可以界定为顺风车,属于合法行为。 
答复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