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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息公开 指南
 
·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监督方式及程序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政府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分类:
    (一)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1.政府领导分工
    2.政府工作规则
    3.政府组成部门
    4.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特指国资委)
    5.政府直属部门
    6.双重领导单位
    (二)政府规章(特指有规章制定权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三)政府文件
    1.综合经济
    2.工业交通
    3.农林水利
    4.财税金融审计
    5.国土建设环保
    6.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与质量监督
    7.文化教育
    8.科技卫生体育
    9.民政劳动保障
    10.政法监察
    11.机构人事
    12.行政事务
    13.其他
    (四)政府办公厅(室)文件
    (五)政府重要会议
    1.市政府常务会议
    2.市政府全体会议
    (六)政府重点工作
    (七)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八)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类报告
    1.政府工作报告
    2.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其他专题报告(目前仅限人代会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九)政府人事任免
    (十) 政府应急管理
    (十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十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政府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连云港市信息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大楼801室 邮编:222006 电话:0518-8582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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