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 时间:2025-12-19 10:00:00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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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至4月24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连云港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7月15日向连云港市正式反馈督察报告。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督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制定印发《连云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连发〔2024〕10号),全力推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第二轮督察7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67项,其他任务有力推进。督察交办的353件信访事项,已办结345件,其余阶段性办结。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2个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共处理15人。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优化调整连云港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多次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202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题30余次,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严格落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不断夯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统筹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构建协同发展的石化产业集群,2024年石化产业实现产值2278亿元;持续壮大以“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以来获批1类新药8个,东海硅产业获批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核田湾滩涂光伏发电项目稳步推进,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正式开工。持续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生物医药产业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建成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省级绿色工厂。加快“公转铁”“公转水”,2025年1—11月,港口煤炭制品及金属矿石合计大宗货物铁路、水路、新能源车集疏运占比86.6%。

三、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出台《连云港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餐饮油烟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以来,完成494个治气工程项目,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7537辆。2024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连续4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2.0%,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增加12天。2025年1—11月,全市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两项指标改善幅度分别排名全省第二、第一。

四、水环境质量总体平稳。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完成东海县、赣榆区重点区域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先试,20.8万亩农田实现退水循环利用;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15.8万亩。制定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方案,已完成新建或改建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管网建设,2024年以来,新建城市污水管网146公里,新建乡镇污水管网99公里。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全市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4年,全市4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5.6%、较2023年提升2.3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定目标。2025年1—11月,全市45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高于省定目标2.2个百分点。

五、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完成77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9.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2024年以来,完成28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全市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1456个,治理(管控)率达63.2%。累计共1204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整治,整治率达82.7%。成功入选2024年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名单,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已建成涉固废处置、利用项目48个,推动建成5000吨/年小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5项,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207.9万吨/年。

六、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坚持保护优先,建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6类15处,总面积达833.5平方公里,全市7镇15村获评第六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成功创建70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覆盖率77.8%。科学实施生态修复,治理互花米草面积27461亩,完成矿山生态修复5573亩,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35.6%,全市林木覆盖率27.4%,位居全省第五,连岛-港口区、海州湾-赣榆段获评国家级美丽海湾,蔷薇河建成省级美丽河湖。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在云台山、临洪河口、石梁河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布设观测设备,多手段监测评估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情况。开展“生态岛”试验区建设,云台山“生态岛”试验区入选省级试点。以小流域和小区域为单元,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新建生态安全缓冲区3个。

下一步,连云港市将坚定不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美丽连云港建设为牵引,更大力度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连云港。


附件:连云港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具体任务整改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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