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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 时间:2023-05-05 16:48:58
  • 来源: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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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省运会是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是全省规模最高、影响最大、竞争最为激烈的体育盛会。经省政府批准,我市将承办2026年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是建市以来我市承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是新时代连云港的一次全面展示,是对城市面貌和文明形象的集中检阅,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运会承办工作,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坚持“办赛精彩、参赛出彩”的工作要求,办好特色、办靓城市、凝聚人心、助推发展,努力办成省运会历史上里程碑赛事。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按照“节约、精彩、满意”原则,高起点谋划,以省运促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擦亮城市品牌,全方位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助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体育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83号),市政府5月5日印发《连云港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对体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政策进行规范,激励全市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为国家和省选拔、培养、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增强我市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实现二十一届省运会“参赛出彩”的目标。

二、起草过程

2022年9月,成立起草小组,围绕二十一届省运会筹备工作,就相关配套文件的起草思路、重点任务等内容进行调研。2022年11月形成初稿。

2023年1月,征求了9个县区、功能板块和9家市相关部门对《连云港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的意见,对提出的2条建议予以采纳。

2023年4月3日—13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两个文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采纳了部分建议。4月18日完成对两个文件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步审查等程序。4月19日,根据市司法局对两个文件的审核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4月25日通过市十五届政府第25次常务会审议。

三、主要内容

《连云港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共分为四个部分:奖励对象与范围、奖励设置与标准、奖励审核与发放、其他事项。

第一部分奖励对象与范围将奖励对象等具体划分为三个层级:一是由我市培养、输送代表国家或者江苏省参加国际和全国成年、青少年儿童最高层次竞技体育赛事,代表我市参加省运会及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及输送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或教师。二是向国家运动队、省优秀运动队输送高水平优秀运动员的输送教练员(含市队县办项目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或教师。三是获得省级以上(体育部门计划内比赛)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教练员及连云港市裁判员。

第二部分奖励设置与标准从竞赛奖励标准、输送奖励标准、其他奖励标准三个方面对奖励标准进行了细化,并针对竞赛成绩突出的运动员、教练员,制定出《连云港市竞技体育竞赛奖励标准一览表》。

第三部分奖励审核与发放对竞技体育奖励的审核和发放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规定。

第四部分其他事项对奖励经费、有效期等进行说明。

关联阅读: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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