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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 时间:2020-09-18 16:00:57
  •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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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就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制定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意见》主要内容和创新亮点解读如下。

一、《意见》主要内容

文件总体框架与省《实施意见》保持一致,在内容上,充分体现国家、省明确的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融入自贸试验区、中华药港等“连云港元素”,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稳就业政策体系。全文共7个部分23条。第一部分是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包括发展经济扩大就业、聚焦产业提升就业两项措施。第二部分是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包括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四项措施。第三部分是促进多种渠道就业,包括引导农民工转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五项措施,切实帮助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第四部分是深化技能提升行动,包括扩大培训规模、完善补贴政策、强化能力建设三项措施。第五部分是做实做优就业服务,包括推进就业服务全面覆盖、加强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强化常态化管理服务三项措施。第六部分是强化失业基本保障,包括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两项措施。第七部分是健全就业工作机制,包括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就业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四项措施。

二、文件创新亮点

我市文件注重总结基层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在有关方面进行了创新。

(一)放宽重点行业困难企业亏损认定标准。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困难企业亏损认定标准,由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放宽到连续2个季度及以上。

(二)加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100%。

(三)降低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由25%下调为15%,超过100人的比例由15%下调为8%。

(四)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分别按每人1000元、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今明两年,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其中今年招聘比例不低于新增招聘人数50%;各级事业单位提高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其中今年招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的70%。

(六)大力推行以工代训。对开展以工代训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七)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三新一高”产业及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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