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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3-12 14:45:4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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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并公布《连云港市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连政办发〔2020〕12号,简称“新五条”),这是继2019年10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9〕100号)之后,我市再次针对生猪生产出台的专项政策措施。“新五条”的出台,既是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举措,更是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住“三农”基本盘的积极行动。

一、“新五条”的出台背景

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养猪业是畜牧业的重要产业部门。猪肉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肉食品。在肉类消费中,猪肉占67%左右。因此,猪当之无愧是我国城乡居民的肉畜之王。在江苏省内,我市是生猪生产和猪肉消费大市。从2018年中下旬以来,受“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生猪产能持续下降,生猪产业链受到较大冲击,导致生猪供应偏紧、猪肉价格居高不下,对居民日常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日再次强调要抓好畜禽生产,保障市场稳定供应。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作出部署。江苏省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号)等一系列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把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保种猪稳基础、保规模稳供应、保安全提能力”的总体要求,从财政、金融、土地、环保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地推动生猪生产止跌回升、恢复发展,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猪肉市场供应、价格基本平稳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更精准、激励政策更精准、工作措施更精准”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调动养殖场户的积极性,更快更早更有力有效释活养殖场户生产潜能,市政府办公室再次出台恢复生猪生产激励政策,简称“新五条”。

二、“新五条”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存栏100万头、出栏180万头;力争存栏125万头,出栏215万头。各县区要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养殖场。市委、市政府将恢复生猪生产目标列入2020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对考核排名前四位的县区分别给予400万元、2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的奖励。

第二条 规模猪场、种猪场奖励和扶持。

(一)规模猪场扩能增量奖补。单一出栏5000到10000头商品育肥猪的规模猪场,每出栏一头奖励80元,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5000头以下猪场由各县区制定奖励政策。

(二)地方品种发展扶持。为加强地方生猪品种保护,保证生猪基础产能,拨付5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科学保种、备份场建设、非洲猪瘟防控洗消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第三条 非洲猪瘟防控检测。加强非洲猪瘟检测,鼓励生猪复产的大型养殖企业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对暂不具备非洲猪瘟检测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复产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和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兽医实验室提供检测,检测费用由市、县(区)级财政各自承担。

第四条 督查通报。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落实情况和恢复生猪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半月一调度,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并通报至各县区党委、政府,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县区,进行约谈提醒。

第五条 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分工协作。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包片督导和挂钩服务到养殖场的工作机制。市级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县级对年出栏2000头以上、乡级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进行包片督导和挂钩服务,确保每个500头以上规模猪场均安排专人挂钩服务。

三、“新五条”的特点

“新五条”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精准施策,突出连云港特色,注重政策的连续性与创新性,是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含金量最高、创新突破最大、针对性最强的生猪产业政策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目标设置体现差异性。根据我省下达的生猪稳产保供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各县区生猪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对各县区制定了不同的目标任务,注重发挥区域优势,不搞“一刀切”。同时,考虑到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等5区的生猪养殖土地承载能力有限,下达给连云区等5区的目标任务中,明确可以通过本区自建、到本市其他县区中建设直供基地、通过生态补偿等方式签订保供协议等三种方式完成,推动建立“主产区有实惠、主销区有保障”的新型产销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

(二)聚焦突出问题,扶持政策体现创新性。“新五条”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从政策上再加码再创新。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号)文件中对规模猪场新增出栏1万头的商品肥猪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我市“新五条”在此基础上扩大了奖补的范围,对单一出栏5000-9999头商品育肥猪的规模猪场给予每头80元的奖励,有利于激励养殖主产区扩能增量,调动生产积极性;为扶持地方品种发展,“新五条”拨付50万元用于科学保种、备份场建设等;在非洲猪瘟检测上,鼓励生猪复产的大型养殖企业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对暂不具备非洲猪瘟检测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复产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和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兽医实验室提供检测,检测费用由市、县(区)级财政各自承担,有助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地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挂钩服务体现专一性。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包片督导和挂钩服务到养殖场的工作机制。市级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县级对年出栏2000头以上、乡级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进行包片督导和挂钩服务,确保每个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均有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体现挂钩服务的专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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