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5-06-10 08:53 访问量:
2025年5月29日,连云港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6月9日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自2025年6月9日起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实施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适应就业结构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我市自2023年11月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了“政府统筹、中心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截至2025年5月末,全市已有3.2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累计缴存1.62亿元;608个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了安居梦,发放住房贷款金额达2.99亿元。2024年11月,我市获批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为扩大制度覆盖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国试点提供“连云港经验”,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试点政策文件,起草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我市高度重视,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分两批次赴成都、重庆、达州及深圳、厦门、湖州、苏州等地调研,学习借鉴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等的经验做法,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市场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部分,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试点对保障民生、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意义,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扩大制度覆盖面。
(二)试点主要内容
1. 优化缴存机制。覆盖个体经营、新业态等灵活就业群体,实行协议缴存,支持按月、按季、自由缴存。实施缴存补贴,首次开户补贴200元,二孩及以上家庭300元,毕业2年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400元;缴存资金按年给予1%-1.5%补贴,累计不超过1万元。
2. 改进使用机制。与单位职工同等享受提取、贷款政策。推行“贷款一件事”简化审批,购买绿色建筑、改善型住房等贷款额度上浮20%。联动住建部门、房企提供团购优惠、房租直付等服务。
3. 集成配套政策。税费优惠:缴存额可在个税汇算时扣除。人才支持:毕业2年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购房贷款额度上浮50%。多元赋能:支持创业扶持、未就业毕业生社保补贴。
4. 产业协同与区域联动。探索“公积金+产业”模式,支持农村种植、畜牧养殖、康养文旅等产业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租房、信贷等配套支持,推动制度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5. 风险防控与保障。防范资金风险、强化资金保障、推进科技赋能3个方面,支撑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落实。
(三)组织保障。要求加强统筹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试点推进良好氛围。
(四)附则。明确方案自2025年6月9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