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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 时间:2018-08-03 10:41:46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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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要注意因地制宜,保护、保留乡村风貌。2018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4月26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进一步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法,全面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任务。6月14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6月15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我局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反复酝酿,集思广益,最终形成《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方案》主要依据5个重要文件撰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8〕23号)、《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连发〔2018〕1号)。《方案》的相关指标主要来源于《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18〕23号)、《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连发〔2018〕1号)以及市委农工办汇总整理的《乡村振兴十项工程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征求意见稿)》。7月10日,召集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研究。会后,共有20家单位书面反馈了40条意见和建议,我局认真研究,采纳了其中23条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共设置基本情况、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该章节对我市村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概述。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该章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三个内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与上级文件保持一致,行动目标根据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各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分别提供。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可腐烂垃圾镇级处理,每个县、区(板块)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每个县建成垃圾焚烧厂1个,垃圾填埋备用厂1个;有条件的县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所有县区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0%以上;完成农村存量危旧房改造任务;镇村道路提标升级达到100%;黑臭水体整治达到100%;着力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带动县、区(板块)共同培育40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成500个左右美丽宜居村庄,保护10个左右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经济薄弱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部达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农村垃圾整治提升工程、厕所粪污治理提升工程、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农业生产污染治理提升工程、绿化美化提升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工程、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水平等八个方面任务。一是实施垃圾整治提升工程。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制度,规范农村畜禽散养行为。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循序渐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二是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提升工程。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消灭露天粪坑。三是实施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连云港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整治农村黑臭水体。继续开展农村河道轮浚工程,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四是实施农业生产污染治理提升工程。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生态治理。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五是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加强农房风貌整体引导,全面清理整顿违法建设,推进村庄绿化,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乡镇(县城)、卫生村等卫生创建和健康乡村建设工作。六是实施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加强农村路网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提高区域供水入户率。七是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认真落实《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组织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的调查和申报工作,将具有一定历史沿革、保持传统空间格局、留存公共空间记忆的村落和传统民居申报入选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八是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管护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培育农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实施典型示范、加强考核检查等7个方面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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