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赣榆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获中央补助资金7000万元
我市赣榆区入选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试点名单,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整治维护。本次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试点建设周期3年,项目总投资13.3亿元,其中计划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同时市级财政将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赣榆区渔港经济区以海头中心渔港为核心,涵盖青口中心渔港、韩口二级渔港、柘汪二级渔港以及部分群众渔港、渔船临时停泊点(木套渔港、三洋渔港),涉及柘汪镇、石桥镇、海头镇、青口镇、宋庄镇以及相关海域、陆域、岸线及紧密关联产业覆盖范围,围绕智慧渔港、平安渔港、绿色渔港、产业渔港、人文渔港五大建设目标,培育集渔业生产、鱼货交易、冷链物流、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制药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全力构建渔场富饶、渔村美丽、渔民增收、人海和谐的现代渔业融合发展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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