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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联系方式和办公地点的通告

  • 时间:2022-03-11 22:28:50
  •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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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于3月10日发布了《关于申请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各县区(功能板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办理通行证的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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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功能板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在受理运输企业(单位、个人)申请时,要严格审核把关,并加强跟踪监督管理。因审核把关不严、跟踪监督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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