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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 时间:2023-05-19 16:31:18
  • 来源: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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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有效证件(核对原件);丧偶、离异、未婚的应提交相应的死亡证明、离异证明及未婚证明、丧偶的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购房发票、维修基金收据(原件)。
   5.契税发票(原件)。
   6.图纸(宗地图,房屋平面图)。
   7.商品房首次登记证明。
   8.询问笔录(原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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