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11-08 11:57 访问量:
一、基本信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核对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姓名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5、申请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
  a)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b)地税部门出具的税票或免税证明。
  6、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原件)(商品房除外)。
  7、询问笔录(原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 单位需提供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涉及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
  七、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