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11-08 11:40 访问量:
一、基本信息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二、部门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43-145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一)人防工程方案审查请您提供以下的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2、发改委立项批复;(中心二楼27-28号发改委窗口)
  3、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规划设计方案批文;
  4、人防工程方案设计专篇;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6、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中心二楼58-64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7、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明;
  8、委托人授权书。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请您提供以下的资料:
  1、人防工程全套图纸2份(含光盘);
  2、楼上一层图纸二套;
  3、县人防办工程方案批复文件;
  4、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5、人防工程各专业计算书;
  6、人防总平面图(与地下室有关方面的);
  7、江苏省结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3份);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1、人防工程设计方案批准时间3个工作日;
  2、人防工程施工图批准时间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之和)的5%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缴纳易地建设费。
  九、审批结果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