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11-08 11:56 访问量:
一、基本信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他项权利证明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转让协议或者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原件)
        
6.询问笔录(原件)
        
7.其他证明文件
        
注:单位需提供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涉及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