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韦闯等七名同志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 时间:2016-08-05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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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人社发〔2016〕号

关于录用韦闯等七名同志为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市海洋与渔业局:

  连海渔发〔2016〕92号报告收悉。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41号)、《连云港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经审核,同意录用:

  韦闯为中国海监连云港市支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董媛为中国海监连云港市支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黄杰为连云港市渔业无线电管理站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丁柯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渔港监督处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李斌为连云港市渔政监督支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穆晓鹏为连云港市渔政监督支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倪鑫为连云港市渔政监督支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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