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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立法护航港城高质量发展 以良法促发展 保善治 兴港城

来源: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25-11-03 09:33 访问量:

一纸决定,为港城“破题”;十载耕耘,为发展“立规”。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江苏发展擘画了“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宏伟蓝图。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推出了22部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多部法规实现了“全国首创”“全省率先”,有效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重要作用,为连云港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回望十年立法画卷,地方立法成绩斐然。我市在海洋生态、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等领域的立法独具特色,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养老服务、电梯安全等民生立法补齐地方治理体系的短板,契合了广大市民的需求和期盼;文明行为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养犬管理、旅游发展促进、石刻保护、消防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打通了一些领域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提升了地方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立法十载,法治一方。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一部部带着港城温度、彰显港城智慧,具有地方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成为提升地方治理效能的坚实基础,护航港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特色领域立法 打造港城法治名片

2016年1月15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同年5月,《连云港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则》出台,成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依据。

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法规立什么?这成为摆在市人大常委会面前的首道考题。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发展战略,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在特色领域立法上做文章,在创制性立法上下功夫,将制定“首法”的目光投向了海洋这一彰显港城特色的方向。经过深入调研、分析论证、反复比选,经主任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为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正式立法项目,并上报市委研究决策。

2016年12月,《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成为全国海洋牧场管理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当时海洋牧场建设缺乏规范,用海矛盾突出。这部条例不仅明确了管理职责,还创新设计了生态补偿机制,为‘向海图强’提供了法治保障。”连云区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随着《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相继制定,全方位、立体化的海洋生态法规体系形成,共同构建起从远海到近岸的海洋生态保护“三部曲”,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海洋特色立法的坚实基础,为产业领域的大胆探索铺平道路。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作为全国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肩负着推动石化产业整体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任。聚焦基地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制定出台国内首部关于石化产业发展的《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条例》,开创了以法治手段护航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先例,为全国石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连云港经验”。

随着该条例的实施,盛虹石化、卫星石化等龙头企业持续壮大,产业链条不断完善。在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智慧安监”平台正实时监测管线压力。“该条例是我们优化园区管理模式的法治底气。”基地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明确产业链安全监管标准后,企业事故率同比显著下降。

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的“石刻之乡”,港城有以摩崖造像、岩画为代表的各类古近代石刻近千处。为守护好刻在石头上的千年文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全国第五部、江苏首部石刻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连云港市石刻保护条例》,从法治层面建立起石刻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新机制,推动千年石刻资源活化利用,让刻在石头上的文明“活”起来。

“以前石刻风化严重,现在条例要求数字化建档,连石缝里的苔藓都有养护标准!”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工作人员指着孔望山摩崖造像说。该条例实施后,全市近千处石刻实现“一石一策”精准保护,促进文旅收入稳步增长。

紧扣重点领域立法 回应民生发展关切

立法为民,是我市十年立法路的温暖底色。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回应发展所需、民生关切作为立法的重要任务,不断强化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立法探索。制定的21部法规中,民生领域占比过半。一部部“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准破解民生难题,力求把地方立法做精细、可操作。

在东海县水晶市场里,商户李老板正通过手机查看《连云港市东海水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前水晶原石溯源难,买家总担心真假。现在条例要求建立溯源体系,我们的水晶有了‘身份证’,生意更好做了。”李老板说,希望这部条例早日通过实施,可以进一步规范水晶市场秩序,更让“买全球、卖全球”的东海水晶产业招牌愈发闪亮。该条例将用良法为港城新质生产力重要支撑点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源泉活水。

从守护市民“大水缸”的《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到覆盖全市河湖的《连云港市河长制工作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用法治力量为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了坚实屏障。这些法规不仅为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筑起了坚实的法治屏障,更是对市民饮水安全、宜居环境最根本的民生回应。

《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连云港市献血条例》用激励机制传递爱心正能量;《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守护群众“上下”安全;《连云港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聚焦设施建设、农村养老与长期护理保险,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连云港市养犬管理条例》以“小切口”解决治理“大难题”;《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强化康复救助、教育就业支持,为特殊群体筑牢保障网……

“每部法规背后,都是沉甸甸的民意。”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青春在回顾《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立法过程时感慨:“立足我市10余万残疾人群体工作生活现状,我们深入基层听取残疾人群体心声,制定残疾人保障条例,为残疾人群体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筑牢保障,让法规真正回应特殊群体的迫切需求。”

围绕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了有力制度供给。

汇聚各方资源力量 深入推进开门立法

立法质量是法规的生命。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精耕细作,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这一格局的确立与完善,离不开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2018年1月10日,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通过《连云港市地方立法条例》,为规范我市立法工作的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我市立法工作始终保持着与时俱进的活力,对法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立法资源非常宝贵,必须用在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群众期盼最迫切的地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立项是立法的第一道关口。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动态调整的立法项目库,通过公开征集、专题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立法计划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

以《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为例,立法动议正源于企业的强烈呼声。“旅游旺季时,景区周边停车难、住宿贵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游客体验。”连岛景区一位民宿经营者道出了行业痛点。市人大常委会在专题调研中敏锐捕捉到这一需求,迅速将旅游促进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旨在通过法治手段破解产业发展瓶颈。

在《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精修师”作用。草案初次审议时篇幅达85条,存在与上位法重复、地方特色不鲜明等问题。法制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后,果断删减重复条款30余条,将法规“瘦身”至58条,使其更加精炼,直击企业痛点,体现了立法的精准度和地方特色。该条例的实施,夯实了“连心城、贴心港”营商环境品牌的法治基石,赋予了企业在港城扎根创业、健康发展的十足底气。

“立法不是‘一次性工程’,而要全程开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每部法规草案征求3家以上联系点意见,通过“数字人大”平台线上征集民意,让立法成为凝聚共识的过程。

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民意“直通车”。十年来,全市39个联系点收集意见建议近千条,高公岛“海上枫桥立法联系点”更成为倾听渔民心声的窗口。一位基层代表说:“过去觉得立法很远,现在家门口就能提意见,法规里真有我们的‘声音’。”

站在十年新起点,我市立法工作更显担当与远见。今年以来,我市聚焦发展与民生,制定了《连云港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修改《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在制定《连云港市东海水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良法促发展。坚持急用先行,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机场净空保护等开展立法调研,前瞻储备引领性立法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立法十年,是探索的十年,更是成长的十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紧扣‘高质量’与‘特色化’,在海洋强市、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等领域持续发力,以更完善的法规体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