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连云港市2016年度双软评估奖励的通知
各区经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开展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以下简称双软评估)、推动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取得双软认定资质的企业给予奖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
2.企业经营正常,有完善的管理队伍和财务制度。
3.企业已纳入市主管部门统计范围,并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二、奖励范围
1.对2015年度取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对2015年度取得软件产品评估证书的软件产品按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已申报软件企业评估奖励且当年只申报1个软件产品评估的,该软件产品不再奖励)。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由软件企业自主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2016年度连云港市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复印件、软件产品评估证书复印件,软件企业评估费、软件产品评估费、检测费等发票复印件。
3.签署申报企业承诺。
4.上述材料简装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委信息产业发展处。
5.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9月28日-9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信息产业发展处,电话:85825572。
附件:2016年连云港市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申请书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连云港市经信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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