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业投资月度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发)局,市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经发局:
为全面掌握工业投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中的有关难题,促进项目顺利进展,进一步夯实产业投资基础,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建立工业投资月度报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列入市重点计划、集中开工重点工业项目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
2.在建亿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
3.当月新开工、新竣工项目建设情况;
4.入驻中小企业园(工业集中区)项目(包括新开、结转)。
二、相关要求
1. 请各县区积极落实,做好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对接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做到真实、准确,形象进度要与完成投资相匹配,避免逻辑错误。
2.请各县区主动对接,并与发改部门对接每月产业投资完成情况,保证数据支撑全面、完整、一致。
三、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分别填写《2016年工业项目月度进展情况表》、《2016年中小企业园(工业集中区)项目情况表》(见附件),并对填报信息仔细核实,于次月4日前报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联系人:李跃飞电话:85811709(557896)
邮箱:85804826@163.com
附件:1. 2016年工业项目月度进展情况表
2. 2016年中小企业园(工业集中区)项目情况表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连云港市经信委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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