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04-19 0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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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 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重大产业创新平台,进一步集聚高端研发资源,实现科技和产业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平台支撑,现就我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服务产业、质量优先的原则,聚焦未来产业方向和我市优势产业领域,围绕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方向,以重大需求和重大任务为牵引,以提升重大科技平台建设效能为目标,依托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实施布局。在建设方向上,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重大创新平台,以吸纳人才、项目、资金等创新要素为工作方向,打造创新引领的生态圈;在建设主体上,以县区、功能板块为统筹单位,以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高新区以及各类省级以上园区为主要建设载体,坚持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的方式,鼓励大型企业、高校院所、科研团队、风险投资等各类资源有效整合,注重多元化投资和激励约束并举;在项目招引上,鼓励采取重大项目和产业创新平台共同招引的方式,实现优势产业和科创载体共同培育、协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石化产业、现代农业等特色及主导产业和海洋经济、大数据、车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市、县区及功能板块、开发园区三级联动方式,全力推进全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专业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重大产业创新平台达80个。

三、平台分类

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分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业研究所和新型研发机构6大类,其中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省级和国家级,新型研发机构以市级备案为准,专业研究所认定原则上列入新型研发机构范围。

(一)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以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目标,旨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二)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通过整合行业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为颠覆性技术创新供给、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高成长型科技企业孵化提供重要支撑。

(三)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以需求为导向,打造贯通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提供从前沿共性技术研发到商业化应用的跨界型、协同型创新服务。

(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级、省级):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优化科技创新资源,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五)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创新平台。

(六)专业研究所:通过采取会商、遴选等机制,由地方政府、园区、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人才团队四方合作共建。

四、管理分工

市科技局负责推进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组织、评估和管理,做好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加强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共建各类专业研究所。

市发改委负责推进省级以上产业创新中心组织、评估和管理等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推进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组织、评估和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等有关单位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制定全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平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功能板块也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制定有关政策,做好平台创建各项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和部门协作。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各类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完善运行绩效评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各级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合力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三)强化责任目标和督查力度。各县区、功能板块要将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事项,明确目标和责任,加快组织实施。建立全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月度报告、督查通报、年度考核。

六、认定程序

(一)发布任务。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和认定标准、材料要求等,并由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改、科技、工信等单位根据管理分工对新建产业创新平台进行认定。

(二)单位申报。由申报单位向县区政府或功能板块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审核推荐。县区政府或功能板块管委会对辖区内申请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的单位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核,出具审查意见,并推荐至市相关部门。

(四)综合评价。市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考核,并向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评价意见。

(五)批准发布。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相关部门统一评价结果研究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报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列入《连云港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库》。

七、政策支持

建立市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激励机制,探索拨款资助和股权投资结合模式,灵活使用“拨改投”“拨改基”“拨改贷”等政策工具,按照其投资额分阶段给予建设、运行经费支持。对于特别重大建设和创新项目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获得国家级批准立项的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市、区(功能板块)按上级扶持经费1:0.5:0.5给予配套支持,县级按照上级扶持经费1:1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获得省级批准立项的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市、区(功能板块)按上级扶持经费1:0.25:0.25给予配套支持,县级按照上级扶持经费1:0.5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要依法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同时对平台衍生孵化的企业给予财政、土地、融资、租金等方面优惠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平台运行主体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投融资等方面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

附件:“十四五”期间各县区及功能板块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目标任务

附件

“十四五”期间各县区及功能板块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目标任务

序号

县区及功能板块

建议方向

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个)

专业研究所(个)

1

东海县

硅材料、现代农业

10


2

灌云县

现代农业、健康食品、装备制造

8


3

灌南县

钢铁合金材料、食用菌

8


4

赣榆区

钢铁合金材料、海水养殖

10


5

海州区(高新区)

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大数据(5G)+、工业软件、集成电路、文化创意

14

1

6

连云区

海洋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车联网 (与716所合作)、智慧港口、文化创意

8


7

市开发区

(自贸区)

花果山医学中心、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效低碳燃气轮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14

2

8

徐圩新区

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化学纤维、石化装备制造、氢能和储能制造、节能环保

8

1


总  计


80

4

备注:各县区及功能板块可根据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调整平台建设方向,专业研究所建设数量纳入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总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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