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8日连云港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是我市贯彻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建设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攻坚时期。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制定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本规划按照“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的总体要求,阐明“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是连云港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迈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章 “十一五”重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全市人民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江苏沿海规划、长三角规划等国家战略赋予的重大历史性机遇,破解关键发展瓶颈,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迈上新台阶。
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50.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6000元。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亿美元,财政总收入达到352.6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41.4亿元。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00亿元。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主体地位逐步确立,城市化、工业化和经济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
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提升。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发展的成果。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3.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28.5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快速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9020元、7039元,37万农村人口实现增收脱贫。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9%。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创新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科技创新成为推进产业调整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创新资源加速集聚,科教创业园区形成规模,引进建设中科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重大研发平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跻身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行列。
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资助制度,基础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改造率达97%,省级标准化村卫生室建成率达9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农家书屋全覆盖。全民基本健身设施实现城乡全覆盖。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社会法治进程步伐加快。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双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取得新成效。
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6.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逐年下降,化学需氧量逐年削减,节能减排任务如期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重大污染隐患得到整治,绿化造林、园林建设、湿地保护、山体修复等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社区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港口股份成功上市,连发集团等成功发行企业债。各类园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对外开放载体功能不断强化,新亚欧大陆桥过境集装箱直达运输首次由中亚延伸至欧洲。推进区域互动合作,与郑州、西安等重要城市建立合作机制。
区域发展凸显新优势。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规划、长三角规划和审议通过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立了我市作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和区域发展新增长极的战略定位。特大城市框架全面拉开,建成区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中心城市功能不断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速,连云港港建成15万吨级航道,30万吨级矿石码头试运营,30万吨级航道开工建设,港口吞吐量达到1.35亿吨、集装箱运量387万标箱,港口功能大幅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提速,四县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县级排名中实现进位。全市中长期加快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同时,我市中长期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港口、产业、城市发展融合程度还不够高,港口作为区域发展龙头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实力不够强,缺乏对国民经济具有全局影响力的支柱产业、大企业集团,重化工业作为主导产业尚需加快突破。城市化水平有待快速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城市竞争力和城乡统筹发展亟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尚待完善。国土空间开发效率不高,生态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表1:连云港市“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
2009年 |
“十一五”规划目标 |
2010年预计 |
经济发展目标 |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941 |
1000 |
1150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
21144 |
20000 |
26000 |
三次产业结构 |
16.4:46.3:37.3 |
11:53:36 |
15.3:47.4:37.3 |
财政总收入(亿元) |
232.32 |
140 |
352.6 |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速(%) |
— |
25.0 |
44.3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
90.21 |
70 |
141.4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 |
— |
25.0 |
41.9 |
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 |
2600 |
4000 |
社会发展目标 |
|||
城市化水平(%) |
43.5 |
48.0 |
45.0 |
市区人口(万人) |
88.7 |
100 |
100 |
市区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
100 |
100 |
120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0 |
4.5以内 |
2.98 |
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覆盖面(%) |
94.5 |
95 |
95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 |
99.5 |
85 |
99.5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5.1 |
90 |
96.9 |
居民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 |
98 |
90 |
98 |
人民生活目标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6958 |
16000 |
19020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
— |
10以上 |
13.6 |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6111 |
5600 |
7039 |
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
— |
8以上 |
12.7 |
恩格尔系数(%) |
38.6 |
40以下 |
39.0 |
人口资源环境目标 |
|||
人口规模 |
— |
500万人口规模 |
500万人口规模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8以内 |
6.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下降(%) |
— |
20% |
20% |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
— |
38 |
38.8 |
城市绿化覆盖率(%) |
40.7 |
40 |
40.8 |
森林覆盖率(%) |
19.7 |
20 |
22.2 |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
86.3 |
80以上 |
86.3 |
港口发展目标 |
|||
港口货物吞吐量(万吨) |
11400 |
12000 |
13500 |
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 |
303.2 |
400 |
387 |
第二章 “十二五”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市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分工和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特别是国家战略赋予了我市重大发展机遇,为“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经济全球化进程继续深入。世界经济结构进入调整期、经济治理机制进入变革期、创新和产业转型处于孕育期、新兴市场国家力量步入上升期,全球将进入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的时期,以产业转移为重要表现形式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变化的趋势仍将继续。这为我市在更大范围内利用国际资源、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和市场竞争提供了新契机。
国际区域合作不断深化。随着我国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我市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以及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将更加紧密。这为我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强化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地位和作用创造了新机遇。
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基本趋势向好。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深入发展,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将逐步增强,这为我市优化产业结构,构筑以新兴产业为支柱、重化工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拓展了新空间。
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深入实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与东部沿海地区深化合作的内在需求进一步增强。这将为我市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战略赋予了我市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长三角规划、江苏沿海规划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为我市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赋予了新的使命,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我市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中陆桥通道横轴与沿海通道纵轴交汇处,是国家规划确定的6个重点开发区域——东陇海地区的中心,是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开发的重点地区。在江苏省区域共同发展 “四沿”战略中,我市处于沿海、沿东陇海线主发展轴的交汇处,是沿海发展和苏北振兴的龙头。国家、省对我市发展进行了规划部署,赋予一系列倾斜政策,形成了叠加效应,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第三章 “十二五”发展蓝图
“十二五”期间,必须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落实国家对我市发展的战略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分享发展改革成果、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愿望,紧紧抓住战略机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后发先至,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
第一节 “十二五”发展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江苏沿海发展机遇,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创新发展为动力,突出港口龙头带动、新兴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支撑、城市功能提升、城乡统筹发展五大重点,认真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措施,统筹推进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后发先至,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必须把握好以下要求:
——必须把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作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不动摇,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谐公平,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必须把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作为“十二五”期间的发展主线。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依靠物质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式向集约型转变,由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努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必须把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富民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保持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必须把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创新发展作为“十二五”期间发展的主要动力。大胆解放思想,继续扩大开放,强力推进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形成充满生机活力、运转快速高效、要素广泛汇聚的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建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区域发展的新增长极,到2015年,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社会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五年翻一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在全国沿海地区进位、苏北地区争先。
——港口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5000万吨、集装箱运量达到800万标箱。建成30万吨级航道、30万吨级原油、LNG等专业化深水码头,港口功能实现新跨越。服务区域发展的集疏运体系进一步完善,集装箱干线港、区域性航运中心基本形成。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2%。新兴产业加快培育,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石化、钢铁为主导的基础性、基地型临港产业发展实现重大突破,服务业快速集聚,农业现代化进程逐步加快,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城市辐射能力不断提升。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区域性航运、商贸、金融、信息、物流、旅游中心,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0万人。
——创新能力迅速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创新体系日益完善,形成更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城市。
——资源环境明显优化。生态市建设步伐加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达到国家和省控制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3%,森林覆盖率达到24.5%。
——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农业发展互动并进,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城乡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中心城市建设引领城市化进程,加快完善城镇体系,增强城镇服务功能,城市化水平达到56%。
——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市场机制更趋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和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合作不断加强。到2015年,实际利用外资20亿美元,外贸出口额达到50亿美元。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快速提高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实现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保持在9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价格监控和管理不断加强,价格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感普遍提升。
——社会建设和管理全面加强。法治连云港、平安连云港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管理机制日益完善,居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和谐社会基础不断巩固
表2: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属性 |
2010年预计 |
2015年目标 |
备注 |
|||
经济发展目标 |
|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预期性 |
1150 |
2300 |
|
|||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预期性 |
84.7 |
92.0 |
|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比重 |
% |
预期性 |
30 |
35 |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元 |
预期性 |
26000 |
52000 |
|
|||
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预期性 |
4000 |
10000 |
五年累计 |
|||
#五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 |
亿元 |
预期性 |
2500 |
6500 |
五年累计 |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
% |
预期性 |
— |
20 |
|
|||
财政总收入 |
亿元 |
预期性 |
352.6 |
800 |
|
|||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 |
% |
预期性 |
— |
17.8 |
|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亿元 |
预期性 |
141.4 |
300 |
|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 |
% |
预期性 |
— |
16 |
|
|||
年实际利用外资 |
亿美元 |
预期性 |
10 |
20 |
||||
外贸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预期性 |
26 |
50 |
||||
社会发展目标 |
|
|||||||
城市化水平 |
% |
预期性 |
45 |
56 |
|
|||
市区建成区面积 |
KM2 |
预期性 |
120 |
150 |
|
|||
市区人口 |
万人 |
预期性 |
100 |
150 |
|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预期性 |
40 |
50 |
|
|||
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预期性 |
1.3 |
2 |
|
|||
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专利授权数 |
件 |
预期性 |
100 |
100 |
||||
人民生活目标 |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预期性 |
19020 |
36000 |
|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预期性 |
7039 |
13000 |
|
|||
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 |
约束性 |
95 |
>98 |
||||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约束性 |
95 |
>95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约束性 |
6.9 |
6.5 |
|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预期性 |
6 |
6 |
|
|||
五年新增城镇就业 |
万人 |
预期性 |
33.9 |
25 |
||||
万人拥有病床数 |
张 |
预期性 |
24.9 |
31 |
||||
新增保障性住房 |
万套 |
约束性 |
— |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
||||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 |
% |
约束性 |
>95 |
>95 |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预期性 |
21 |
38 |
||||
资源环境目标 |
|
|||||||
耕地保有量 |
万公顷 |
约束性 |
38.8 |
38.27 |
|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
%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率 |
%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
|||||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
化学需氧量 |
%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
||||
二氧化硫 |
||||||||
氨氮 |
||||||||
氮氧化物 |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率 |
% |
约束性 |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
|||||
城市绿化覆盖率 |
% |
预期性 |
40 |
43 |
|
|||
森林增长 |
森林覆盖率 |
% |
约束性 |
22.2 |
24.5 |
|||
森林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目标 |
||||||
港口发展目标 |
|
|||||||
港口货物吞吐量 |
万吨 |
预期性 |
13500 |
25000 |
|
|||
集装箱吞吐量 |
万标箱 |
预期性 |
387 |
800 |
|
第二篇 创新驱动 推进沿海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深入实施江苏沿海规划和长三角规划,着力推进连云港港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迅速增强产业竞争力,全面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建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培育区域发展的新增长极。
第四章 建成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
加快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综合发展陆路交通和航空业,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进一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陇海兰新沿线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的窗口,逐步形成亚欧大陆之间重要的国际交通枢纽。
第一节 构建“一体两翼”港口群
按照“一体两翼”组合大港框架,以连云港区、徐圩港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赣榆港区、灌河港区建设,做好前三岛港区研究、论证等前期工作,加快把连云港港建设成为长三角北翼国际航运中心、全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
连云港区,建设以集装箱和大宗散货运输为主,兼顾客运和散、杂货运输的综合性港区。徐圩港区,以石油、铁矿石、大宗散杂货运输为主,服务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发展,并承担中西部地区能源等重要物资出海功能。赣榆港区,依托临港工业起步,逐步发展成为服务腹地经济和后方临港工业发展的综合性港区。灌河港区,以散、杂货和化工品运输为主,兼顾修造船功能。前三岛港区,以石油运输为主,为规划预留港区。
按照“航道深水化、泊位大型化、功能多元化”的要求,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扩建连云港区墟沟作业区10万吨级航道。赣榆港区建成5万吨级航道,开工建设10万吨级航道。灌河港区建成灌河口拦门沙治理2万吨级航道和灌河口门内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拦门沙整治二期工程。建成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防波堤工程、徐圩港区防波堤工程,加快建设赣榆港区防波堤工程。建成连云港区大堤作业区一期工程、墟沟作业区55—57号泊位、旗台作业区10万吨级氧化铝、10万吨级散化肥专业化泊位、10万吨级散货泊位和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建成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通用散杂货泊位、件杂货泊位和液体化工泊位,建成赣榆港区一期、二期工程。推进连云港区、灌河港区泊位改造升级。开工建设大堤作业区二期、徐圩港区二期和三期、赣榆港区三期和灌河港区通用散杂货泊位工程。推动煤炭下水港建设,争取建成我国海铁联运煤炭物流专用通道。
第二节 建设大陆桥国际航运中心
建设连云港航运交易市场和大陆桥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区,大力发展港口物流,拓展保税、国际贸易、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功能,加快建设成为大陆桥国际航运中心。
建设服务产业发展的资源配置港。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石化、钢铁产业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港口在现代物流中的基础平台作用,完善第三代港口功能。
建设集装箱干线港。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提高远洋运输能力,开辟和加密集装箱远洋干线航线航班,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强化联合协作,加快集聚腹地集装箱货源,基本建成集装箱干线港,逐步形成覆盖全球的国际航运网络。
完善口岸“大通关”体系。建设电子数据交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集中通关办公,提高服务效率。与长三角和环渤海港口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强与陇海兰新沿线及苏北其它地区的跨区域口岸协作,在主要城市建设具有综合物流集散功能的“无水港”。拓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业务,延伸口岸功能,逐步扩大通关适用范围。
扩大开放功能。争取设立连云港港保税港区。开放两翼港区口岸。创建国家药品进口口岸城市。推动口岸查验单位级别提升,提高管理服务功能和查验设施水平。推进新亚欧大陆桥全线贯通,简化进出境货物通关、转关和过境手续,提升通关贸易便利化水平,吸引新亚欧大陆桥沿线更多货物选择连云港口岸通关。
第三节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加强沿海运输大通道和广域交通体系建设,强化与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和陆桥沿线地区互通对接,着力提升综合交通对沿海发展的支撑能力,构筑以海港为中心,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五位一体的综合运输体系。
建设铁路大通道。加快构筑沿海铁路通道、宁连铁路通道,强化陇海铁路通道。建成连盐铁路、陇海客运专线徐连段,建设南京经扬州至连云港铁路、连宁(直达)城际铁路,推进连云港至临沂铁路建设。建成徐圩港区、赣榆港区铁路支线,充分发挥现有铁路专用线作用,建设大陆桥(朝阳)铁路集装箱物流园区、金港湾国际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连云港(新浦)、连云港东(中云)综合客运枢纽。
完善快速公路网络体系。加快推进310、204、242、临海高等级公路等国省道建设,建成徐圩至新浦公路、连接港口的东疏港、北疏港高速公路,加快推进连云港至宿州高速公路建设。
加强内河航道与沿海港口联系。建成盐河整治工程,建设灌河整治工程、徐圩港区疏港航道等内河航道项目,发挥通榆运河航道功能,形成水系沟通、干支直达、区域成网的海河联运体系。
建设服务苏北鲁南地区、面向亚太的区域性国际航空港。增强空港吞吐能力,优化航空运输网络,提高对外开放度和竞争力。实施军民分设,建设连云港大型机场,引进航空公司建立基地,加快航空物流园区建设,积极拓展客货运航线,开放空港一类口岸。
第五章 构筑现代产业体系
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培育以现代农业为基础、重化工业为主导、新兴产业为支柱、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建设我国沿海新型工业基地
以推进转型升级为主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产业高端化道路,依托深水港口资源,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战略性产业,重点突破运用高新技术的重化工业,推动骨干企业攀登百亿,建设六大千亿园区,培育七大千亿产业集群,建设我国沿海新型工业基地。
实施五大工程。推动现有企业做大做强,抓紧引办和发展一批新的大型企业,到“十二五”末,形成一批产值过50亿元企业和过百亿元企业。实施三新产业倍增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关键技术储备,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骨干龙头企业,推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持续倍增。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加快建设文化创意园、环保产业园、生态科技城、新能源示范园、软件基地和新传感网基地等园区基地,引办一批光电光源、节能环保、软件开发、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等产业项目,推动新兴产业成长为支柱产业。实施临港产业集聚工程。全力突破重化工业,建设石化产业基地、钢铁产业基地、船舶修造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加强上下游产品的生产联合、配套协作,延伸产业链,增强辐射带动效用。力争开工建设炼化一体化、PTA、甲醇制烯烃等一批重大石化项目,加快推进油气储备项目。建设亚邦产业园等石化上下游产业集聚区。围绕“炼油/乙烯—芳烃—PTA—聚酯产业链”、“炼油/乙烯—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产业链”和“炼油—合成树脂产业链”,不断延长石化产业链。布局发展钢铁产业,积极发展铜等其他冶金产业及金属制品产业。开工建设钢铁项目、铜冶炼项目。以钢铁、石化、装备制造、IGCC多联产和物流产业为支柱,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形成运用高新技术、闭合式循环的临港产业格局。实施传统产业升级工程。实现技术、品牌和附加值“三个同步提升”,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先进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增强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增强产业竞争力。实施海洋产业崛起工程。充分发挥海港优良、海域广阔、海岛众多的优势,向海洋要资源、向海洋要能源、向海洋要发展空间。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大力发展海洋运输、海洋工业、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优化海产品市场体系,加强群众渔港建设,实施海洋牧场工程,优化近海捕捞,提升海水养殖,做强水产品深加工。加快培育海洋生物、海洋材料、海洋医药、海洋化工、海水利用、海洋能源和深海资源开发等产业。
建设六大千亿园区。建设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柘汪临港产业区、燕尾港临港产业区、灌云开发区、灌河半岛经济区六大千亿园区。重点推进五大产业组团建设,推动项目进园区、企业进园区、产业进园区,促进园区内各产业、各企业的裂变扩张,大幅提高园区发展实力。
培育七大千亿产业集群。以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发挥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开放、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明确各级开发园区功能定位,加快推动企业集群、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利用,培育七大产业集群。加强上下游产品生产联合、配套协作,形成布局集中、分工明确、互相支持的产业配套体系。制定实施支持政策,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第二节 加快发展服务业
实施服务业提速工程,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以生产服务业为重点,以物流业为突破口,鼓励服务业态拓展,积极营造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促进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业均等化。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
建设全国性物流枢纽。利用港口、机场等交通枢纽和重要节点,建立物流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内外物流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形成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物流体系。根据现代物流的功能要求整合港口资源,加快推进港口功能多元化、标准国际化、布局合理化、管理现代化和运行高效化,使港口能够适应未来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网络节点发展的要求。加强物流资源整合,构建相互衔接、配置合理的集疏运支撑体系。建设连云港港保税港区。依托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加快中云台国际物流园区建设。依托大堤作业区,建设集装箱物流服务中心。依托民航机场,发展空港物流业。健全港口与腹地物流合作机制,推动口岸物流向内地物流节点城市延伸。加快培育物流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粮食、农产品交易,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加快建设煤炭加工、配送、物流基地,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依托港口建立功能齐全的木材物流园区,加快推进金属矿石等大宗物资进出口交易市场建设。构建针对中西部优势产品的便捷贸易通道,完善综合贸易体系。
商务服务业。加快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建设,完善商务服务功能,设立服务陇海兰新沿线地区的技术交易市场、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市场、进出口市场和信息中心。提升国际会展功能,充分发挥会展业的集聚、辐射效应,打造区域性和国家级会展品牌。大力发展信息咨询、中介代理、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会展、租赁等商务服务业,积极培育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商务服务机构。
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积极发展基础软件、数据库、应用软件、数字内容等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生物医药、动漫创意、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外包服务,建成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和软件测试基地。
商贸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形成现代化商贸网络。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引进内外资知名批发、零售和贸易企业以及国际著名品牌工厂、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开设直销连锁网点或大型购物中心,建设一批辐射面广、带动作用强的大型特色专业市场。积极发展市区、县城、乡镇、村庄商品流通网络,构筑开放、高效、畅通的商品流通体系。发展冷链物流,推进仓储式超市建设。
金融业。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增强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到2015年,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2500亿元规模。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争取组建总行设在我市的区域性银行。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推进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打造规范、高效的投融资平台,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争取设立总部设在我市的江苏沿海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发展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信托业及相关配套产业。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金融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居民服务业。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庭健康医疗、家庭教育、家庭用品配送、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居民服务业,大力提升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积极推进公益性服务的市场化,培育新的社区服务增长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
旅游业。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整合力度,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打造特色旅游城市,建设国内著名的旅游目的地、国际知名海滨旅游城市,培育我国东部旅游新基地、国内乃至东北亚地区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整合生态、文化、景区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城市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遗产旅游等系列旅游产品,积极打造体现连云港特色的旅游品牌体系。建成国家级海滨旅游度假区、花果山AAAAA级旅游区、省级东海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抗日山红色旅游、水晶主题旅游、二郎神主题旅游、五龙口湿地公园、海州湾旅游度假区等一批特色旅游景区。积极发展国际旅游,发展邮轮经济,以连云港为基地开发日韩海上旅游航线。推动海洋文化与滨海旅游融合,做大做强休闲度假、海洋文化体验、水上运动等海洋旅游产业。以四星级以上酒店为重点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高端健身娱乐休闲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改善旅游交通工具,壮大旅行社队伍,提高旅行社资质,不断提高旅游接待能力。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组建旅游企业集团并争取上市,增强旅游业竞争力。充分挖掘日本、韩国等重要入境旅游客源地潜力,加强与周边地区及东北亚的旅游合作,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国家未禁止的服务业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凡是向外资开放的服务业领域,都向内资开放;凡是对本地区开放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地企业开放。全面执行现代服务业用水(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用电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并轨政策,降低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在实施城镇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市级相关科技计划和经费加大对软件、研发、服务外包、动漫、科技金融等新兴服务业态的支持力度,并优先推介申报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
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突出产业特色,构筑品牌优势,提升发展水平,形成制造业基地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相互带动的协同发展模式,使服务业集聚区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城市服务功能的新载体、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新动力和城市形象的新名片。
第三节 提高信息化水平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增强网络交换与通信能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能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信息交流与服务能力、信息技术人才培育能力。整合建立综合性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形成信息产业聚集效应,促进信息汇聚和交流,建立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决策、咨询、娱乐、交流等信息支持的服务体系。
完善通信和信息支持环境,提高信息国际化程度。积极培育物联网产业链紧密关联的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四大产业,支持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建设物联港等物联网示范工程。统筹规划,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用,重点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光纤宽带、下一代广电网建设,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构建无所不在、高速互联、业务融合的新型信息服务网络。
第六章 建设创新型城市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紧跟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步伐,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着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应用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设创新型城市。到2015年,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第一节 提高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科教创业园区建设。建成市体育中心,大力推进西游记文化主题乐园、文化创意产业园、休闲广场、生态绿园等文化娱乐设施建设,超前谋划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加快形成以教育、技术产业支撑,融合高教科研、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商务金融、行政办公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功能拓展新区,成为高级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转化基地。
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重点推进中科院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康缘药业“中药制药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海洋信息技术中心、海洋生物工程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引导高技术产业、研发机构和融资平台向高新产业园区集聚,充分发挥连接上游科学研究与下游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大做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大学科技园。建设中日生态科技城。
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以加快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显著增强竞争力为目标,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对自主拥有、购买、引进的专利技术等进行转化,不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面向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海洋、节能环保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力。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配套支持一批国家、省和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落实和发挥增值税转型、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新型龙头企业。尊重职工的首创精神,鼓励职工岗位创新、科技创新、技能创新。
加强市民科学素质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等基础工程建设,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使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加快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打下坚实基础。
引导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落实国家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建立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财政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企业科技投入持续增长。强化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推进技术入股和参与分配。
强化创新服务体系。加强政府服务,推动人才、技术、资本、市场有效对接,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和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力争市内高校普遍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市区和四县全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吸引国内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建立研发分支机构,发展科技孵化器、创业孵化基金、风险投资、创新管理培训等中介服务,建立比较完善的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兴办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成果转化基地等产学研合作组织。
第二节 建设创新产业基地
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加快研发和转化科技成果,建设一批引领创新发展的创新产业基地。
依托医药科技产业园,支持新医药、现代中药等重点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和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建成国内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示范基地。
依托新材料产业园,以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为基础,建成我国重要的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先行区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依托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建设清洁能源创新产业园,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依托盐化科技产业园,建设基础化工产业基地。
依托物流产业园,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形成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物流体系,建设现代物流基地。
第三节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产业发展主导权。到2015年,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专利授权数达到100件。
加强质量和标准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产业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设立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工作机构。鼓励企业组织或参与研制产业技术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产品档次。起草风力发电机叶片国际标准、高压变频数字化船用岸电国际标准,起草国家标准8项。建成硅产品、高性能纤维等国家级质检中心,建成国家口岸药品检验所,建成冶金产品、化工产品等省级检测中心,建成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中心,建设国家半导体(硅材料)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区。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全市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商标保护水平,规范商标运用和管理,到2015年,商标国际注册总数突破70件,地理标志注册达到6件以上。驰名商标总数超过6件,著名商标总数超过100件,知名商标总数超过250件。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100个。
第四节 实现教育现代化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公平,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国民教育程度,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公办幼儿园发展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提高办园质量和保教质量,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扩大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效减少择校现象,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与建设,确保适龄学生就近入学,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打造优质多元的普通高中教育。到2015年,全市所有高中达到省优质普通高中标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推进职业教育品牌发展。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内涵建设为重点、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职业教育的规模化、特色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建立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举、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沿海发展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结构,推进集约化发展。突出抓好连云港科教创业园区建设和市、县(区)职教中心建设,建设国家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4所、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8所。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健全农村职业教育网络,建设贴近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品牌学校和优势专业,培养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推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加速发展高等教育,建设具有鲜明海洋特色、临港特色和地方产业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区。鼓励产学研共建学科专业,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办学,促进高校提升办学层次,扩大办学规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大研发力度,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以教学研究型大学为龙头、海洋特色优势为主、办学层次和功能齐备、符合社会人才需求的高等教育体系。支持淮海工学院建成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综合性大学。推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提高办学层次,支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为连云港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连云港科技学院,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成为连云港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连云港学院,建设连云港社区大学。加快推进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整体搬迁至我市办学的进程。加大智力引进力度,加快集聚科研院所。积极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和开放、远程高等教育。到“十二五”末,力争在我市本科院校达到4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终身学习网络,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积极开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文化生活等教育,完善社区教育网络,构筑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平台。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教育、市民教育、老年教育等,增加示范性和辐射面,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创造条件。到“十二五”末,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现代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省核定的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重点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和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加快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促进和规范各类民办教育和社会教育培训健康发展。
第五节 强化人才支撑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优先投入,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环境,千方百计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盘活人才存量,为跨越发展、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和核心支撑。
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坚持以用为本、人尽其才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大胆使用人才,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促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七支队伍”竞相发展。不断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政策,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不断优化工作环境,为人才提供干事创业、发挥作用的平台和全面、便捷、高效的服务。不断优化人文环境,培育惜才如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不断改善人才的文化生活条件,实施人才安置房工程,开展人才公寓建设。不断优化舆论环境,广泛宣传创新创业人才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社会氛围。
加快人才开发。制定有力政策措施,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采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入股等办法,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围绕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新型装备制造、港口物流、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发展,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大力开发培养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深入实施“555”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工程,依托重大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努力培养和集聚大批高层次的科技人才、高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高技能的实用人才,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需要。
加强人才培养。以提升各类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实施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基层公务员轮训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企业家海外培训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家能力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现代农业人才培育工程和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争取通过嫁接和合作引进本科院校和研究院,新增一批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加大高校海洋学科建设和海洋人才培养力度,整合海洋专业教育、科研资源,组建江苏海洋与工程研究院。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本地各类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奖励晋级相结合的快速成才机制,培育更多的知识型、创新型、技能复合型优秀技术工人。
加大人才投入。大幅度提高人才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各级财政设立人才培养、引进、鼓励、创业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增加人才资金投入,支持个人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引导社会增加人才发展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
加强人才服务。着力打造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四大平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筹建中国东方人才市场、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定期组织举办新亚欧大陆桥人才交流大会,形成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人才专业市场。
第三篇 统筹发展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坚持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着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七章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发展生态、高效、外向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
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确保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实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生活环境舒适化。到2015年,全市农产品优质品率达到9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分别达到600个、90个、40个,创建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10个以上。四个县全部建成省级生态农业县,建成100个省级生态家园示范村。
发展高效农业。实施优质粮工程,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和省工节本增效技术,实行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初步形成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粮食生产格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集约化、专业化规模种植(养殖),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供应、加工物流、商品粮三大国家级基地,打造食用菌、鲜切花、设施蔬菜、水产养殖、高效畜禽五大特色产业板块。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林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渔业产业化水平。开发乡村旅游资源,促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积极发展城市郊区农产品种植、采摘等体验性旅游。到2015年,高效农业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45%。
发展外向农业。建立快捷高效的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外向型农业示范企业。支持企业按照主要目标市场质量标准要求,建设出口农产品基地。到2015年,建成农产品出口基地100万亩。积极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提高出口竞争力。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到出口目标市场申请注册商标,取得产品质量专项认证,创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出口促销,拓展出口市场空间。培育农业跨国经营企业,逐步建立农产品国际产销加工储运体系。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盐土改良等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高农田增产增收和防灾减灾能力。到2015年,全市粮食生产总面积稳定在650万亩左右。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着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到2015年,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00家,农产品粗加工转化率达到75%,精深加工率达到40%以上。
健全现代农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应用,推进新品种、新模式、新技术“三新”工程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第二节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做强县域经济。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强化功能配套、完善管理体制,增强县城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立足扩大经济总量重抓项目建设和工业发展,立足提升发展层次大力推进创新型经济、创新型城市和文化软实力建设。重点依托两翼港区大力发展临港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型产业,依托特色园区大力培育支柱产业,实现县域经济错位发展。争取通过五年时间,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达到苏中平均水平,力争整体进入全国百强县。
壮大乡镇经济。加快崛起一批经济总量大、财政实力强的乡镇,培育10个财政收入过5亿元、5个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强乡强镇。
培育村级经济。通过开发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兴办产业项目等多种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到2015年,85%行政村不包括转移支付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20万元。
加强农村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县、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业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增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农服务功能,扩大涉农信贷服务。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以下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探索建设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担保公司和涉农担保业务。
第三节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巩固提高经营性收入。稳定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品种结构优化,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在初次分配领域着力提高农民工工资。抓住我市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期,积极促进农民就地就近非农化就业。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加大财政对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落实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创造条件增加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改革,使农民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获得稳定收益。
第四节 探索新型农村发展模式
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村务公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发展土地合作,加快土地流转,提升土地效益,推进农村集体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长效机制,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全面发展。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强化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抓好康居示范村、农村居住点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医疗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新农村建设活力。
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创新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产加销一体型和农村专业服务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使农民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增值环节获得更多收益。引导农民整合生产要素,鼓励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探索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五节 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劳动就业一体化。
统筹城乡规划。加快推进城乡各类规划全覆盖,强化功能片区定位,促进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各级各类规划相互衔接和融合,加强对城乡空间发展和布局的引导。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体系。建设灌河半岛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统筹城乡产业布局。优化城乡产业发展布局,强化城乡产业协作,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形成互为支撑、互动发展的城乡产业结构。鼓励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进入农村,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与开发,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采取税收分成、财政奖补等政策措施,引导乡村工业向开发区和重点工业集中区集中。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公用服务设施向农村地区延展。加强新农村规划建设,优化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加强村庄形态设计,突出村庄地方特色,重视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统筹城乡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保障发展,鼓励城市优质社会事业资源进入农村,优化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提升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财政保障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和就业服务,制定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和转移就业的政策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第八章 建设国际性海滨城市
加快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步伐,迅速增强城市竞争力,增强人口集聚的承载能力,增强中心城区承担国家和区域发展的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国际性的海滨城市、现代化的港口工业城市、山海相拥的知名旅游城市。
第一节 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
按照“一心三极”的总体布局,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迅速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普遍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建设现代化的特大城市。
加强中心城区建设。适度超前建设交通和市政等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化都市区,为区域发展提供生产服务和商务支持。东部城区,重点推进连云新城、徐圩新区建设,抓好中央商务区、连岛度假区建设,精心打造一批亮点工程。连云新城重点承担商业贸易、商务流通、文化娱乐、旅游接待等综合服务功能,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特色滨海社区,到2015年建成10平方公里示范区。徐圩新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为重化工业发展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新海城区,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商贸服务、文化体育、生活居住职能,重点推进科教创业园区、凤凰片区、孔望山片区开发,成片实施市政公用、环境景观、商务办公、商住服务项目。高水平推进花果山大道沿线开发建设,加快拓展产业、居住、科研教育、交通服务等职能,逐步成为中心城区公共服务、商贸办公、科教文化的核心地带,促进东部城区、新海城区的有机融合。
加快城市干线路网建设。形成“中心成网、外围成环、四周通达”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到2015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中心城区主骨架路网建成率达到75%左右,推进形成主、次、支道路之间合理级配关系。强化各城区之间的相互连接,打通主城区至浦南通道,促进浦南加快融入主城区发展。合理分离疏港交通与城市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网线布局,加强公交站场建设,优先建设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通道,推行慢行交通等城市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发展。统筹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提高大型公用建筑项目、住宅小区停车场点的配量标准,鼓励建筑物超额增设配建停车位并向社会开放,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完善公交补贴机制,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改善城市水环境。供水普及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辟城市第二饮用水源,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实施第三水厂、茅口水厂20万吨/日自来水深度处理工程。完成新东方加压站工程,达到20万吨/日供水能力。实施南翼水厂一期工程及引水工程,达到10万吨/日供水能力,保障徐圩新区供水需求。新建改建城区供水管网80公里。
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南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徐圩新区污水处理厂、板桥污水处理厂。按照“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管道天然气输配系统。加快燃气加气站和燃气管道建设,新建高中压燃气管道500公里,新建供气能力15万立方米/日CNG加气母站,并配套建设加气子站9座。在徐圩新区新建天然气加气站,满足用气需求。积极促进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广泛使用天然气等洁净能源,城市气化率达到98%。
加强城市供热设施建设。新增住宅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城市住宅供热总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20%住宅小区实现集中供热。
加快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建设480吨/日刘湾垃圾填埋场,在连云区新建大型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实施钓鱼山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
加强城市消防设施和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建成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按照接警5分钟后到达责任区边沿的原则,推进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建设。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加快市政消防栓建设进度,适应各类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设。按照统筹综合开发,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在城区交通要道、绿地、广场修建地下过街道和地下商业街工程。到2015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率达到10%以上。努力建设布局合理、类别齐全、功能配套的城市防护工程体系,人防工程竣工面积同比增长50%。
构建城镇体系。以中心城区建设为主导,依托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加快形成组合有序、梯度明显、功能互补、规模适度的城镇体系。着力推进县城提高发展层次和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空间集约利用,赣榆县凸显“海滨城市”特色,东海县凸显“现代湖滨城”特色,灌云县凸显“山水生态”特色,灌南县凸显“亲水融绿”特色,推动县城建设成为要素集聚明显、基础设施良好、服务体系健全的现代化中等城市。按照“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要求,加强小城镇建设,将一批重点中心镇打造成为现代化小城市。重点发展沿海重点中心镇和临港小城镇,推进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培育一批工贸型小城镇。依托机场、港口、铁路和高速公路,发展一批交通节点型小城镇。依托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打造一批旅游型小城镇。以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
第二节 建设区域性商务中心
加快城市现代化和国际化步伐,建设区域性航运、商贸、金融、物流、旅游、信息等六大中心,努力建设成为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区域性商务中心。
加快建设区域性航运中心。适应世界港航发展船舶大型化的趋势,大力加强深水航道、专业码头、集疏运体系建设,积极加密航班航线,扎实抓好保税港区申报、保税物流中心运作和航运市场培育,不断完善航运中心功能。
加快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推进商务核心区和海上CBD建设,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会展经济、物流经济,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高端商贸中心。
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持续改善金融环境,大力引进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地方性银行,全力争取设立银行总部,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加快发展,争取引进和开放离岸金融业务,建设苏北、鲁南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
加快建设区域性信息中心。抓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数字港口、数字城市建设,建立高效的电子单据审核、通关和结算以及实时跟踪体系,逐步成为物流信息港、未来数码港和沿东陇海线地区信息中心。
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以港口物流为主导,以发达便捷的海陆空立体交通为依托,以信息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深水海港、新亚欧大陆桥和航空港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构建集转运、仓储、批发、配送于一体的物流体系。
加快建设区域性旅游中心。推动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升级,强化重点景区开发、旅游文化品牌塑创和中高档餐饮、商务、娱乐设施建设,打造国际知名的海滨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
加强中心城市资源整合,合理规划并加快改造新型商业街区、城市综合体,集中布局商务、商贸、金融等服务功能区。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及其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落户。
第三节 建设宜居城市
凝聚人心,激发民志,做到政通、人和、心齐、气顺,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货畅其流,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建设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舒适的宜居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建筑设计水平,确定城市建筑主色调,打造精品工程和经典建筑。确定城标、城徽、市花、市树、市歌。充分利用森林、湿地、山体、海洋等自然条件,加强环境和生态建设,加强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和山体、海面轮廓线保护,努力打造个性鲜明的城市生态人文景观。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适应城市人口集聚需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2平方米。大力推广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全装修住宅,不断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居住质量。
提高生活服务质量。本着因地制宜、集中布局、共建共享、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城市交通、通讯、环境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的消费环境。
推动城市国际化发展。以国际视野规划城市,用国际标准建设城市,按国际惯例管理城市,塑造国际形象营销城市,加快提升城市的产业品质、建设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和生活品质,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积极发展国际化学校、医院等服务体系,吸引国际人才创业定居。积极吸引举办国际国内重要时尚活动,积极发展特色购物街、时尚购物街,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时尚产品及相关服务业集群,强化时尚消费市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影响力。
快速改善城市面貌。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城郊结合部改造,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集中整治城市出入口等城区窗口地段。结合旧城改造、水环境整治、工业遗址改造,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建设一批城市综合公园、滨水特色游园,打造城市亮点和精品区域。
提高城市知名度。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经贸文化活动。整合节庆活动,定期举办国际西游记文化(旅游)节,加强文化与旅游相结合,重点打造1至2个在全国有影响的旅游文化节庆品牌。加快发展会展业,定时间、定地点在我市举办面向全省、全国乃至面向国际的会展活动。
第四节 加强城市管理
建立与城市化水平相适应、与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相匹配、与特大城市发展要求相符合的城市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网络化、数字化、精细化,建设便民应急服务中心。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全面加强城市地理信息、智能交通、社会治安、市容市貌、灾害应急等各项管理能力。科学界定和划分市、区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房产物业等方面的管理权限,理顺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形成市为主导、区为重点、街道和社区为基础的城市管理格局。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任务,放宽农民工和其他外来人口落户条件,放开县城和城镇户籍限制,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推动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和开发时序,强化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显著提高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
第九章 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提高沿海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安全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防洪减灾服务能力,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供给和保护体系。
完善水资源供给体系。利用南水北调和通榆河等水源工程,扩大供水能力,保障沿海发展用水需求。实现淮沭新河向连云港年增供水量5亿立方米,提高通榆河供水保证率,积极推进实现常年稳定供水。探索海水淡化利用,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强化河库保护与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饮用水深度处理,改善水环境。重点实施新沂河尾水通道、北六塘河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程。突出抓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改造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农村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防洪(潮)除涝减灾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新沭河50年一遇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区域及中小河流治理、中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建设。实施徐圩新区、连云新城骨干河道治理和挡潮闸工程,开展大浦河和排淡河排水片治理,完善城市防洪除涝体系。到2015年,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市河道除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县城和重要城镇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河道除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区域河道除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
第二节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电力能源基地。推进田湾核电二期、三期4台百万千瓦级机组工程建设,开展抽水蓄能调峰电站前期工作。优化燃煤发电机组结构,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机组。重点推进新海发电公司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项目、6×39万千瓦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灌云县燕尾港发电厂4×100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项目、华电灌云陆上风电场项目等电源点建设。
构筑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电源容量充足、系统安全稳定、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化电网。新建500千伏临海输变电、南翼输变电工程,扩建伊芦500千伏变电所,建设220千伏变电站17座,开展1000千伏交流或±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电网前期工作,做好土地、通道规划预留。建设3座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站和一批交流充电桩。到2015年,具备满足300万千瓦以上负荷水平需求的供电能力。
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和长三角能源供应储备基地。规划建设原油、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天然气接收基地,建成LNG项目。建设日照、连云港—仪征原油管道,开展日照—连云港—淮安、连云港—新沂成品油管道前期工作,开展连云港—盐城—靖江沿海天然气主干管道及相关项目前期研究,推动管道合建、管廊共享。
第四篇 共享发展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坚持均衡布局,着力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努力扩大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把扩大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相互促进。突出抓好大项目、好项目带动就业,发展科技型和中小企业扩大就业,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提高能力,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加大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0%以内。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失业调控,鼓励支持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指导督促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改善职工劳动生活条件。引导职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与企业共谋发展、共创效益。加强劳动执法,严格执行企业裁员规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和行业组织积极作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各类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落实鼓励创业的税费减免政策,实行鼓励创业的社保补贴政策,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建设创业人员见习(实训)基地,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统筹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努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节 实施居民收入六年倍增计划
争取用六年时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倍增,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效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自然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推动企业完善工资决定机制。继续落实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确保低收入者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速度。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0%以上。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坚持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优化二次分配。强化政府调节,规范分配秩序,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普遍增加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建立健全居民分享国有企业利润的有效途径。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进一步制定和落实财政扶持、税收优惠、规费减免和金融支持等创业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下岗失业和无业人员以及更多的群众开展自主创业,通过创业积累财富。
第三节 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同时更加注重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推进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积极发展适应城乡居民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更加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失海渔民、灵活就业人员和各类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研究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的老年居民、无收入来源或低收入来源的居民和原计划经济体制内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统一企业缴费比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即征即保”的刚性机制。结合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逐步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稳步提高住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督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全面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城乡各种养老保障、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合理、科学、无缝衔接。
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按照“应保尽保、扶持就业、保扶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点发展老年、儿童、残疾人、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和惠民殡葬等福利事业。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住房和各项抚恤补助待遇。积极发展红十字事业、慈善事业。
建立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房职能,不断扩大覆盖面。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到2015年,实现18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
第四节 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优质卫生资源共享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均稳定在98%以上,公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建成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东方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分别建成三级传染病医院、三级精神病医院。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打造中医药大市。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基本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减轻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加快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建设,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通衔接,实现市级统筹管理。
第十一章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把社会建设和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加大社会建设投入,全面加快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从源头上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问题,推进社会管理由稳控型向服务型转变。
第一节 建设法治连云港、平安连云港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完善居(村)民自治机制,扩大基层民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管理的满意度。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大调解、大防控和社会管理措施,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连云港、平安连云港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全国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第二节 巩固和谐社会基础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健全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全面推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兼顾不同群体利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联调联动机制,加强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多层面搭建调解组织网络平台,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工作机制,深化信访代理制。高度重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组织、群众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做好新形势下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基地”、“阳光驿站”建设。把民防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加强正面的舆论引导,关注网络民意,推进互联网有效使用和管理。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第三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测监控,加快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和非煤矿山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
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地震、水旱、气象、地质、海难等各类灾害预警预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基本指挥平台功能,实现应急指挥网络互联互通,增强应急队伍救援能力。开展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红十字备灾救助设施建设,提高海上搜救能力。建立社会动员机制和应急救助系统,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核应急准备工作,提高核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完成市区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县级完成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到2015年,市各城区全部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它地区基本具备抗御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第四节 落实人口政策,优化人口结构
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综合协调,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左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优生促进”、“关爱女孩”、“世代服务”等工程,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十二章 建设文化强市
繁荣文化事业,做强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创新,打响文化品牌,加强文化管理,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第一节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全面建设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道德行为规范。加大道德观、价值观和文明风尚培育力度,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积极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群众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全民读书活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预防青少年犯罪。
第二节 繁荣文化事业
实施历史文化传承工程。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对孔望山摩崖造像、将军崖岩画、藤花落史前文化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和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发展文化旅游,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
实施文化设施完善工程。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建设市公共图书馆、市文化馆,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按照服务基层、方便群众原则,建设一批功能配套的文化广场。加快建设西游记主题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淮盐文化博览园、中华楹联园、镜花水园以及历史民俗文化街区、文化生态园等特色文化园。建设科技馆、淮盐博物馆、海洋博物馆、水晶博物馆、革命纪念馆、市档案馆新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工人文化宫、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一批覆盖面广、功能实用的基础设施。以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县区、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工人文化宫、科普活动场所建设,巩固扩大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文化书屋、社区文化中心达标建设成果。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中、功能齐全的原则,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成市体育中心,逐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设施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增强居民身体素质。
实施文化精品打造工程。突出影视剧、大型演出剧、音乐戏剧、文学书画摄影、广播电视栏目、魔术杂技等重点领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攻关,力争多出精品、多出亮点。
实施文化惠民利民工程。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的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精心组织“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步伐,丰富居民文化生活。继续抓好村镇、社区、校园、企业、军营、家庭文化建设和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让人民群众得到更为便利、更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
第三节 振兴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促进创意动漫、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广告会展、体育产业发展。加快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创意动漫业,着重发展文化科技、文艺创作、动漫游戏等门类,以西游记、镜花缘等为特色,切实抓好动漫、网络游戏的创作和推介,注重把创意设计广泛应用于广告、建筑、时装、软件等领域,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新闻出版业,持续扩大广播、电视、报刊、出版、印刷在本地和周边地区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份额,加快由传统形态向数字形态升级,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演艺娱乐业,积极发挥女子民乐团等品牌效应,不断推出有吸引力的演出项目、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作品,加快建设综合性娱乐场所,着力提高经营收入。广告会展业,培育一批规模化、品牌化广告公司,策划、承办一批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商贸展览、文体活动。以体育赛事、体育表演、体育健身、体育彩票为主体,促进体育服务,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建设体育强市。
加强文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科教创业园区资源优势,加快打造文化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广播影视城、文化产业大厦、大学生创业一条街、文化休闲服务广场和科技广场等文化单元,吸引以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及数字内容为主的文化企业进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原创作品。启动建设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和动漫游戏产业示范基地,打造文化产业集聚区。
培育文化骨干企业。把培育壮大重点企业作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强化兼并联合、战略重组,加快组建广电集团、报业集团、演艺集团。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组建市级文化投融资平台,培育一批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坚持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引办一批重大文化项目,新增一批实力强、规模大的企业。支持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做专、做精、做特、做新积累实力,扩大规模,做大做强。
第四节 推进文化创新发展
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按照“多出新品、多出精品”的原则,切实加强文化创作,充分反映连云港的历史、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艺术作品,积极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加快建设数字电视多媒体网络、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影剧院,推动网上新闻发布和政务办理,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文化服务。
文化产业创新。推动广播、影视、报刊与手机、网络、游戏、动漫等产业互动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数字音乐、网络视听、手机购物、手机报等新兴文化业态,形成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数字化、信息化文化产业群。加快互联网、数字化等新技术在影视、出版、演艺等领域的运用,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文化科技创新。把文化领域的科技创新纳入创新体系,着眼文化科技发展前沿,广泛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学研联合,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再吸收创新,切实加强数字系统、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网络服务、安全播出等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形成更多的自主技术、自主产权、自主品牌,显著提高文化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意、创作环境。
第五篇 绿色引领 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注重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全社会环保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进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三章 优化空间开发秩序
按照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各类要素协调的空间秩序,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绩效评价,通过政策引导、政策支撑,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促进各类要素在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一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全市按主体功能分为三类区域。一是重点开发区域,约占全市总面积的60%,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地区,是未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点地区,重点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增强人口承载能力。二是限制开发区域,约占全市总面积的33.5%,是以农业发展或生态保护为主的地区。三是禁止开发区域,约占全市总面积的6.5%,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清水通道、重要湿地、地质公园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重点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成为生态屏障和自然文化保护区域。
第二节 拓展发展空间
依托滩涂资源,科学合理围垦滩涂。规划围垦滩涂14.5万亩,其中“十二五”期间围垦10.5万亩,分4个围区,其中:徐圩港区围区7万亩,全部用于港口建设,“十二五”期间围垦约3万亩。绣针河口—柘汪河口围区1.5万亩,主要为城镇发展用地,兴庄河口—临洪口围区2.5万亩,主要用于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滨海旅游和海洋食品加工,临洪口—西墅围区3.5万亩,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生态湿地景观,“十二五”期间围垦完成。加强规划引导,统筹陆海开发,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用海,实现科学填海、有序用海,积极拓展海上发展空间。
表3: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禁止开发区
名 称 |
县区 |
面积(平方公里) |
横沟水库水源涵养区 |
东海县 |
7.59 |
马陵山水源涵养区 |
东海县 |
6.94 |
房山水源涵养区 |
东海县 |
5.84 |
蔷薇河(东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
东海县 |
0.62 |
昌梨水库水源涵养区 |
东海县 |
7.41 |
蔷薇河(东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
东海县 |
1.60 |
李埝-娄山水库水源涵养区 |
东海县 |
20.60 |
淮沭新河(东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
东海县 |
1.62 |
蔷薇河(东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
东海县 |
0.12 |
东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
东海县 |
0.90 |
安峰山水源涵养区 |
东海县 |
21.72 |
塔山水源涵养区 |
赣榆县 |
24.04 |
赣榆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
赣榆县 |
1.01 |
神龙泉水源涵养区 |
赣榆县 |
19.28 |
赣榆西部水源涵养区 |
赣榆县 |
10.53 |
塔山水源涵养区 |
赣榆县 |
1.07 |
新沂河(灌南县)洪水调蓄区 |
灌南县 |
84.45 |
南六塘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灌南县 |
1.16 |
通榆河(灌南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
灌南县 |
6.81 |
新沂河(灌云县)洪水调蓄区 |
灌云县 |
103.97 |
叮当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
灌云县 |
1.01 |
古泊善后河(灌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
灌云县 |
2.64 |
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
灌云县 |
1.44 |
烧香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 |
灌云县 |
0.49 |
云台山(市区)风景名胜区 |
市区 |
94.97 |
通榆河(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
市区 |
0.74 |
烧香河(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
市区 |
2.50 |
淮沭新河(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
市区 |
0.62 |
蔷薇河(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
市区 |
3.99 |
100米以上山体 |
51.68 |
|
合计 |
487.36 |
第十四章 建设节约型社会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原则,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加强资源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一节 加强资源管理
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土地、水、矿产、海洋、岸线、海岛等重要资源,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手段,完善倒逼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资源节约的理念,从生产向生活、从经济向社会的全方位覆盖和渗透。坚持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加强水资源管理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区域供水能力。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海岛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力度。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及岸线功能属性,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提高岸线利用效率。
第二节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农业、生态和建设等各类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居民向城镇、中心村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利用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以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为重点,严格执行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标准,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大力推进节水技术进步,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生产和使用环境友好型和再生型材料,提高原材料节约利用水平。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健全完善倒逼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引导合理的能源消费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十二五”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明显下降。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消费、流通等各环节循环发展,建设循环型、环保型社会。以企业、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引导不同产业通过产业链延伸和耦合,促进资源在不同企业和产业之间的充分利用,重点建设石化—IGCC—钢铁循环经济示范区。把发展低碳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有机结合起来,加快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建设低碳化城市。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重点,推动低碳技术改造,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形成一批低碳示范园区和低碳企业。积极引导形成节约消费、循环消费、绿色消费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第十五章 持续改善环境
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解决饮用水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第一节 改善水环境
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完成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清查,禁止新建、改扩建排污项目,关停、改造、搬迁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建设沿岸生态隔离带。建立饮用水源的污染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市及四县全部建成备用水源地。加强沿海水污染防治,实施蔷薇河、排淡河、古泊善后河和灌河等4条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直接入海排污口数量。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治理,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排放总量。推进实施城市重点污染源搬迁治理,合理布局和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中水回用比例。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所有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到25%,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65%、40%。
第二节 改善大气环境
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和扩建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加强脱硫设施运行在线监管,加大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力度。制定并实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城市建设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强化秸杆综合利用力度,严禁露天焚烧秸杆。加强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管理,建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系统,对超标车辆依法进行限期治理。发展低碳经济,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等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
第三节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强对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较重的重点行业管理,推进废渣、废水、废气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措施,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和85%以上。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高监测水平。推进污水处理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重视和解决重金属、电磁辐射、电子垃圾、有机毒物等环境污染问题。在污水完全截流实现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实施清淤、活水、护岸、绿化等内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修复生态和景观功能,做到水清、岸洁、有绿,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河流水质及周边环境持续改善。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积极实施农田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有效减少氮磷向周边水体的迁移。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优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以治理污染为重点,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以清理垃圾、粪便、秸秆、河道、工业污染源、乱搭乱建和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六清六建”行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强化农用土壤、城市建设用地和遗弃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土壤污染的防治和修复技术,综合治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依法调整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加强对菜篮子基地的环境管理。
第四节 强化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项目必须进入与产业定位相符合的开发园区,将单位产值能耗、水耗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作为强制性门槛,防止产业转移带来的污染转移。制订水、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外来物种入侵、核与辐射等环境安全预案,构建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市、县两级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根据环境监察、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建设市、县两级污染源远程监控网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风险源的监控。建设重点废水、废气、危险固体废物、放射源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完善全市大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对近岸海域、直排海污染源及河口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管。在石化、钢铁、核电等产业基地周边预留合理的环境安全距离,避免重大产业发展基地与居住区混杂等现象的发生。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等环境建设的市场机制。
第十六章 维护生态平衡
开展生态修复,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进一步提高生态服务和生态保障功能。
第一节 构建生态网络
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渔业资源、清水通道、蓄滞洪区,大型水面和重要山体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生态修复,积极构建生态网络。坚持生态保护和自然恢复为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维护生态功能,确保受保护区域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15%。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物种资源调查和保护。积极推进森林群落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防火通道、涵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好云台山等森林资源,加大古树名木、物种资源和林区人文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森林生态建设。
第二节 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功能修复
突出抓好绿化建设,大力推进湖泊、湿地、海洋、工矿废弃地等生态功能修复。千方百计挖掘植树造林潜力,优化树种结构,建立合理的绿化体系。加强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绿色建设,在产业集中区周围大力建设绿化隔离带,形成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功能。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植树种草等方式,加快推进荒山荒地、残次林、低产林及其他用地绿化和水源涵养。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4.5%。加大湖泊、湿地等重要水系生态功能修复,增强自净能力,促进湖沼湿地自然生态和陆地生态系统恢复。修复海域生态环境。推进海州湾渔场等重点海域及滩涂围垦、航道、港口码头附近海域的生态修复,建成海州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前三岛海珍品增养殖保护区。进一步完善伏季休渔制度,控制近海捕捞强度,规划建设海洲湾海洋公园,积极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继续加大矿山整治力度,对关停矿山宕口,加快推进以修复山体、排除隐患、平整土地、美化环境、恢复生态为目标的综合整治。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第六篇 改革开放 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加快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构建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的现代市场体系和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继续深化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引进来”、“走出去”和区域合作水平。
第十七章 深化改革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妥善处理改革引起的利益关系调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第一节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薪酬分配制度,推进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业绩考核、收益分享制度。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推动民营经济扩大规模、做强品牌、增强竞争力。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除国家明令禁止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加快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社会事业、市政公用、旅游等领域。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和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建立和完善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同等享受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待遇。统筹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对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科技和非营利性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为民营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
推进财政金融价格投资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市、县(区)、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基金和产业基金。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投资风险和金融风险。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以县为单位建立地区银行,积极发展各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信贷。增强金融对产业发展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和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强价格监控和管理,确保价格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拓展多元化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的新型投资体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第二节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精简和优化行政层级,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不断规范、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政府行政的监督,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区、扩权强镇,增强县区、城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节 推进社会事业改革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方式,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公共产品配置,推动服务方式和提供主体多元化,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加大教育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教育管理创新,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文化领域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健全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减轻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立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和协作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十八章 扩大开放
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融入区域和全球产业、市场分工体系,加强与周边地区、泛长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陆桥沿线及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提升园区开发水平
充分发挥开发园区在开放型经济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进现有开发区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形成吸纳国际产业资本、国际先进技术、国际服务业的优势区域。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设立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强对开发区发展的金融支持,在每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内设立1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园区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建设全国一流开发区为目标,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和新型装备制造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出口加工业发展,形成现代制造业聚集区。重点推进新材料产业园、新医药产业园、清洁能源创新产业园、国家新能源产业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示范园、先进能源动力研发中心等特色园区建设,建成产学研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开发园区合作,加快推进连云港—深圳新型产业园、昆山开发区连云港工业园、江宁开发区连云港工业园等共建园区建设。加快连云港出口加工区与保税物流园区布局和功能调整,加快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进入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前20强。
徐圩新区。以大型石化、钢铁、IGCC项目为龙头,合理构建石化、冶金、煤化工产业链,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石油商业储备基地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争取设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着重建设港口集疏运体系,完善内外交通联系通道,形成以港口、铁路、内河航运、管道、高快速路为骨架的多方式联运体系,加快建设供水、供电、供热、绿化、污水处理等配套工程。到“十二五”末,形成系统配套基础设施体系。
按照产业合理分工、集聚要求,强化园区间产业分工合作,加快推进各省级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区建设。
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按照面向东北亚、融入长三角、服务中西部、助推黄淮海、呼应环渤海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区域合作。
放大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效应。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通道和对外开放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基地与要素共享平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窗口,促进东中西地区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到2015年,形成区域间特色产业链,初步建成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合作基地、进口资源深加工基地和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建成区域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技术交易市场,东中西生产要素互动共享平台逐步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开放载体功能不断完善,服务中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加强,初步形成东中西区域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互动发展模式和互惠政策体系。
全面深化区域合作。积极发挥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枢纽作用,强化与大陆桥沿线地区、长三角其他地区、环渤海地区、淮海经济区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区域产业分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深化港口战略合作,实质性推进与苏北四市、中西部城市共建共用连云港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地位。
深入贯彻苏北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深入推进产业、财政、科技、劳动力“四项转移”和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
积极做好对口合作和支援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援建工作的部署,加强与霍尔果斯、镇江、宝鸡等对口地区合作发展。
第三节 加快国际化进程
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合作与竞争,在更大广度、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上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要素,提高国际竞争力。
加强国际合作。坚持突出日韩、提升港台、拓展欧美的经济国际化方针,依托新亚欧大陆桥积极推进与中西亚的合作,提高国际经贸合作水平。强化与日本、韩国经贸合作,争取设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示范区。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以资金、技术、人才和产业合作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东北亚、中亚、欧美、东盟、中东经贸合作。积极推进国际技术合作。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深度拓展美、日、欧、韩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中东、东盟、非洲、拉美、东欧等新兴市场,积极扩大出口规模。打造国际贸易环境优势,积极吸引中西部地区企业来我市开展贸易,培育区域性国际贸易市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出口贸易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强出口新产品研制,加大出口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推进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积极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大做强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加快推进机电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基地、农产品出口基地、中西部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提升“引进来”质量和水平。把利用外资和推进创新结合起来,重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扩展利用外资领域,积极吸纳各种国际资源要素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积极承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积极招引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营销中心落户。
加快“走出去”步伐。着眼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鼓励和扶持企业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重点在投资审批程序、海外权益保护、商务服务、金融支持、通关便利、外汇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创造良好条件。支持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项目合作开发,建立海外资源能源生产基地、生产加工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基地。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借助国际资本市场,兼并和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支持境外发行股票。
第七篇 凝心聚力 推进规划实施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管理机制、责任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推动规划实施。
第十九章 加强政策调节
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十二五”期间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加强政策调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第一节 扩大消费需求
制定和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增加就业机会,建立完善创业支持机制,不断提高居民收入,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积极拓展消费领域,培育消费热点,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文化、娱乐、旅游、信息等服务方式,推动大宗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强市场环境建设,规范消费市场秩序,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大力拓展农村市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加强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二节 增加有效投入
扩大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在提高投资质量效益的前提下,确保投资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
优化投资结构。引导资金投向港口主导型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经济结构优化。坚持扩大投资与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相结合,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领域,扩大投资的社会效益。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平均投资规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第三节 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投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发展、“三农”、公共安全、节能减排等领域,把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等方面。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财政资金对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和监督管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
第二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制度保障
强化规划管理、实施报告和评估制度,完善规划体系,为“十二五”规划实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一节 加强规划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做好各类规划有效衔接,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下级发展规划服从上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专项规划草案由编制部门送本级发展改革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送上一级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各县区、各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和县区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审批或者核准投资项目、开发利用资源、安排财政支出时,须和总体规划保持衔接,不得违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规定。
第二节 完善规划体系
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县区发展规划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总体规划是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发展规划,是编制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其他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和县区行政区域的延伸、细化和落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专项发展规划外,其他需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编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同级发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发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及时提出立项计划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制度
通过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报告,并向市政协通报。2013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定。2015年,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导致实际运行与规划目标发生重大偏离时,市政府将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一章 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规划公开化、透明化,落实规划责任,形成全社会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第一节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加强市各级各部门沟通协调,密切联系,共同配合,形成合力,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 提高公众参与度
推进规划决策、实施的公开化、透明化,建立健全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增强公众参与规划的深度,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强规划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规划、更多地参与规划,为全社会积极参与规划编制、推动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第三节 加强规划责任落实
加强对规划任务的分期推进和年度计划安排,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要的预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定期检查。建立重大项目责任制,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确保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实施。
第四节 强化规划目标考核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机制,着重考核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要的预期性指标,强化对发展指标的监测、分析、评估,建立完善预警、纠偏机制,推进发展目标的落实。
主题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
院,市检察院,连云港警备区,市各人民团体,驻连部、
省属单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