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统计表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请填报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统计表的函》(工信厅原函〔2015〕805号)要求,省里进行了部署安排,市领导批示统计我市情况。请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对辖区内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和材料申报。此次摸底调查工作是下一步推进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重要依据。工信部将建立搬迁企业项目库,国家专项引导资金优先安排项目库内企业。
请各县、区政府对统计结果确认后,于12月17日中午下班前将统计表(附件1)盖章报我委。我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审定,再上报省经信委。
联系人:寇 兵电话:85801458(兼传真)
附件:《关于组织填报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需求统计表的函》(苏经信材料函〔2015〕217号)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抄送: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连云港市经信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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