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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

  • 时间:2018-05-27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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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卫办妇幼〔20173

 

 

关于全面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

    为进一步依法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苏卫办妇幼〔20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是全面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进健康连云港建设以及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满足妇女儿童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开展示范创建列入当前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认真组织实施示范创建,推动我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精心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为指导各县区做好今年创建工作,我委研究制订了《2017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我委将在各县区创建过程中加强调研指导,督促整改提高,并逐一进行评估验收,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向省卫计委推荐。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发挥创建主体作用,动员协调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创建活动,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创建活动的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着力深化创建活动内涵

    各县区要把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创建为动力,推进事业发展加快、管理改革深化和重点任务落实,并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重点要着力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要改革妇幼健康管理模式,多措并举扩大妇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服务供给,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满足群众需求;要加强产儿科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推进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和双向转诊机制建设,健全母婴安全保障机制;要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强化妇女儿童健康安全保障和重大疾病防治;要以需求为导向,努力改善环境条件,优化服务流程,为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均等化和生命全周期的医疗保健服务。通过示范创建,进一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全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安全,促进群众满意度和行业形象提升,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四、严格创建工作纪律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对创建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授予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称号,省卫计委将同步启动省级示范单位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我委继续坚持自主创建、逐级申报、客观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在各县区开展创建的基础上,真正把符合条件的示范单位遴选出来,培育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各地要防止为创建而创建或仅搞书面创建、不解决基层群众困难和问题等形式主义的发生。在创建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17连云港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体系

2017年版)

.江苏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创建自评估得分

情况汇总表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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