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连云港12家客运站全部实施实名制管理
自2017年3月1日起,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属的各汽车客运站,对于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均实行客票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以下统称实名制管理)。而目的地在本市范围内的班车,暂不需要实名制。
包括车站有:新浦汽车总站、苏欣快客站、连云港汽车东站、开发区汽车站、新浦汽车南站、海州汽车站、赣榆汽车站、东海汽车站、灌云汽车站、灌南汽车站。同时赣榆汽车北站、东海汽车北站也同步进行实名制管理。
那么,新规实施之后将会对旅客购票、乘车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据了解,3月1日起,除身份证外,旅客还可以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等25种有效证件进行购票。
“对于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的旅客将直接采用读卡器录入信息并体现在票面上,而其余20余种有效身份证件则将采用手工录入或登记的方式。”王平提醒,为了不影响购票速度,建议旅客携带身份证购票,因为身份证在读卡器上很快就能识别,不需要再人工输入号码。
对于16周岁以下(根据有关规定免票儿童除外)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明或学生证等证件购票乘车。对于1.2米以下的免票儿童,旅客在购买车票时,需提前告知报备,且车票上会显示“申报携带免票儿童字样”。
对于丢失或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乘客,须在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凭临时身份证明办理购票手续。为他人代办购票、退票或遗失补办客票时,代办人需要同时出示本人及乘车人的有效证件。代办时,乘车人证件可以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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