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4-07-24 10:51 访问量:
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现将2024年度数字经济(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区块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区块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工程(以下简称本专业)相关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本专业技术岗位就业的港澳台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委托我市评审的中央驻连单位或外省驻连企业及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本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并经市职称办核准同意);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五)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根据《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江苏省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0号)、《江苏省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2号)、《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1号)、《江苏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3号)、《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4号)精神,申报中初级职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②省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③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④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 10年。
根据《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21〕132号),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技能人才和自由职业技能人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的需提供助理级以来(申报助理级需要提供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学习并打印《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专业科目学习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可提供系统、行业、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有效材料,作为反映专业能力的要素申报。
撰写论文、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等1篇以上,或者达到本专业资格条件中关于业绩成果的要求。
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对于学历不达标人员,取得地方职称初级满7年、中级满3年或高级满1年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系列相对应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与网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人才人事—职称评审申报”,根据提示注册个人账号,按照“申报对象须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会同其他材料一并报送。(网上申报必须在7月18日—9月10日完成)。
根据评审工作要求,须提交三类材料(按以下要求分装两个材料袋),并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区职称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
第一分册装订顺序: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
(1)目录;
(2)任现技术职务以来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3)论文、专项研究报告等(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数据库收录的打印页面);
(4)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业绩成果证明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专业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从申报系统双面打印,须单位及县区职称办或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1份;
(3)《专业技术人员简介表》20份。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见附件1)电子表格报至邮箱:lygsjxw@126.com(邮件主题格式示例:评审—电子中级—张三)。
以上材料须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区职称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相关附件及表格请在连云港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lyg.gov.cn/首页“系统入口—职称评审申报—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