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的批准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06-07 09:11 访问量: 
 
      
      
      
     
       一、基本信息
      
海州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需要迁移的批准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海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8号文体旅游局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542069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五、办理材料
      
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2、文物保护单位异地保护或拆除工程方案
      
3、文保单位迁移或拆除许可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关于***的批复(意见)
      
十、法律依据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42069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5210278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hz.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9&iddept_yw_inf=1132070669793689554JS0168009003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669793689554JS0168009003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