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二、部门信息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二楼7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场所使用权证明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申办地户籍证明及固定住址和联系方式 4、章程草案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十、法律依据 1、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2、文人发[2000]第60号《文化部、民政部关于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0518—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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