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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 时间:2022-11-08 11:11:57
  • 来源: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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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二、部门信息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二楼7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场所使用权证明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申办地户籍证明及固定住址和联系方式

4、章程草案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十、法律依据

1、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2、文人发[2000]第60号《文化部、民政部关于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0518—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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