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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就读公办中小学

  • 时间:2018-04-10 12:00:01
  • 来源:教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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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云港市2018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若到流入地城区(县城)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10日到县区教育部门申请就读,由县区教育部门根据中小学布局、生源状况等统筹安排;若到流入地乡镇(街道)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可直接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不得拒收,确保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在公办学校有一个学位。报名时必须携带户口簿、公安部门于6月30日前签发的正式有效的居住证、住房部门备案的合法租房契约、人社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近期税票)、小学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等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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