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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将餐厨废弃物运往行政区域外在处置的备案

  • 时间:2022-11-08 11:13:54
  • 来源: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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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将餐厨废弃物运往行政区域外在处置的备案
二、部门信息
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执法局1003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052108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1、立项批文和投运后的环保验收报告
2、营业执照
3、处置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处置的证明
4、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许可证
5、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将餐厨废弃物运往行政区域外处置的备案表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批
3、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批文
十、法律依据
【规章】《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0号) 第二十二条 将餐厨废弃物运往行政区域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报本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处置许可文件复印件; (二)处置单位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证明材料; (三)处置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接收处置的证明。 未提供前款规定材料且未经备案的,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运往行政区域外处置。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0521081      
监督投诉方式:0518-1234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n.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3&iddept_yw_inf=11320724MB1626232F4320117061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4MB1626232F4320117061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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