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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处罚标准?

  • 时间:2018-11-29 12:00:08
  • 来源:教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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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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