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
经济综合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处罚标准?
时间:
2018-11-29 12:00:08
来源:
教育健康
阅读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如何办理?
下一条: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