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规范行政调解行为 高效柔性化解纠纷

  • 时间:2020-09-29 15:33:09
  •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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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从市司法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于9月初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连云港市行政调解职责清单》(以下简称《职责清单》)。《职责清单》的出台,将进一步督促行政调解机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行政调解职能,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更加便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时、准确、依法参与行政调解,切实高效发挥行政调解柔性化解民事、行政纠纷作用。

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主持或者主导,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促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化解有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活动。2019年,我市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被评为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连云港全国首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被评为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打造实体实战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成全省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案件。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职责清单》主体由行政调解事项、依据和实施主体组成,行政调解事项共列出49项涉及群众生活各方面内容的矛盾纠纷事项,做好49项行政调解工作的依据来源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根据不同事项涉及各级人民政府和23个行政管理系统。

市司法局副局长杨晓红介绍,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成效。在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等调解任务较重的领域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推广在法院、人社、信访等部门建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经验做法,在各级行政机关建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积极主动受理和化解行政领域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依法承担行政调解职能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相关业务处室为主要调解力量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鼓励和支持通过设立调解工作室等方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各行政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室开展行政调解以“和为贵”为核心,并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塑造行政调解文化,突出“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文化主题,让和为贵、尚公平、护正义的文化感召并推动行政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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