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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11月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2-11-29 09:14:56
  •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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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照国家、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于11月10日至11月23日,组织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新一轮全面检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出现单项否决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2个)

连云港发改(微信)、连云港体育(微信)

二、出现扣分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4个)

连云港医保(微信)、连云港人社(微信)、连云港自贸试验区(微信)、连云旅游(微信)

(二)功能无法使用(2个)

连云港公安微警务(微信)、微警灌云(微信)

请各单位对照检测结果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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