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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时间:2024-02-28 17:01:04
  •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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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云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高效能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推进法治领域改革,高水平推进双向开放和对外合作交流,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一是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机构改革和权力清单管理,制定印发《连云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公布《连云港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二是深化“减证便民”。推进“县镇同权”改革,新生儿出生等18项“一件事”改革落地运行,全市办件量突破8.3万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省级改革试点,13家市级部门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30项62种材料,全年受理容缺材料3033件。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各行业领域“照后减证”,实施企业登记“全市通办”,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75万户。四是加强中介管理服务。出台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范入驻中介机构449家。市政务办等10部门共同推进投标人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制度,促进市场主体由“被动受管”变为“自律自管”。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干事创业担当奋进。一是践行“四敢”精神。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128项重点工作、31项国家试点改革事项、26个省自主改革事项扎实推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等创新做法被省政府《每日要情》推介。二是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出台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20条、海洋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涉企合同补偿救济工作机制等,发布法治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跃居至全国第34位。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废止或修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7件,对重点企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合规指导。三是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对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适用简易注销制度,全市法院审结破产案件1223件,结案率82.97%。四是打造“连心城、贴心港”营商环境品牌。加快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推动优质地理标志产权保护站、商标品牌指导站实现有效覆盖。推广“苏企通”平台和“免申即享”服务,为135家具备资格的企业办理免申兑现奖励资金4715万元,主动减免352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

(三)持续强化法治有效供给,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一是加快“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全市63类537种电子证照共享应用,140个事项“跨省通办”,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时限全省最短,率先推进分段施工许可和分段竣工验收,36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二是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建成企业网上服务中心,开发“E港通”信息化平台,推进连云港“智慧口岸”建设,推进盛虹炼化获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实施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为企业降低成本3.5亿元以上。三是加强法治服务保障。建成市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海丝”公共法律服务超市、“暖心驿站”法律援助联络点64个,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清单,深化“万所联万会”“连律链企”工作机制,举办仲裁服务江苏自贸区发展调研座谈会,编制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南,全市新建企业调解组织59个,培育商会调解组织19个,举办“专精特新”服务企业等法治专题培训15场次,推出涉企法律服务指引28个,与南京、苏州合作共享自贸区仲裁规则。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规,推动立法集聚民意。一是推进年度立法计划。深化江苏沿海区域立法制规协作机制,完成《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19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开展《连云港市养犬管理办法》等6部立法调研项目。二是创新立法制规载体。率先出台立法制规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规范化建设指引等,建成30个立法制规基层联系点,推动公众参与和立法质效“双提升”。三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出台《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办法》等,举办全市立法与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推动“应审尽审、应备尽备”落地落实,完成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140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对现行有效且实施满1年的27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五)加强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动决策公开透明。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分级决策、咨询反馈、执行监督等机制落地落实。二是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组建覆盖科技、金融、生态、文化、法治等领域的60名专家队伍,更好满足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咨询论证需求。三是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对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后评估。2023年度市、县(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率100%,“五大程序”执行率100%,对未完成决策事项予以公开说明,对《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实施效果评估。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公正文明执法质效。一是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建成市县一体“综合查一次”数字化平台,编制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36个部门、398个“综合查一次”场景,减少入企重复检查3500次以上。建立“互联网+”通用执法监管平台、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平台,近200个部门上线,归集行政处罚等数据75万条,纵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出台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公布《连云港市市设权力事项裁量权基准清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举办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执法司法衔接。推进智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组建打击食品药品、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融合战队,建立“以罚代刑”立案监督数据平台,扎实构建起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的规范化工作体系。

(七)深化行政权力多元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走进“政风热线·市长上线”问政于民并督导问题整改,公开发布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等,全年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51场次,发布政策解读116篇,31件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风热线”上线近30场次,全面增进互动交流。二是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出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推进三铺村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出台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建设实施意见,举办全市司法所长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监督指导,全面夯实法治根基。三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开展企业法治建设评比,出台依法治镇(街)“三个全覆盖”建设、“法治小区”示范点建设、法治“观察员”队伍建设等实施方案,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及办公室实现全覆盖,法治观察员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相关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充分肯定,人民日报等多家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推介。

(八)深化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提升诉源治理实效。一是加强非诉讼服务供给链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连云港市一带一路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出台全面推进行政调解法治化建设实施意见,在33家市级行政机关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在金融、医疗等重点领域设立44个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在800余家企事业单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点,扎实推动纠纷解决力量向基层延伸,全年化解矛盾纠纷10.1万件,诉前化解率50.14%,80%以上劳动争议实现调解结案,为1383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442.46万元。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成市级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出台行政应诉案件领导包案工作制度、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指导意见等,深化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平均审理期限压缩30%以上,最快1天化解审结。组织市县乡三级政府及部门领导旁听庭审,发布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对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和执法领域挂牌督办,2023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60%,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209件,调解和解方式得到实质性化解案件率31.52%。三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等专项行动,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会办信访事项,全链条压实主体责任。

(九)深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一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构建分级响应、指挥作战、联动救援等应急联动六大体系,推动6542家工业企业完成安全风险报告,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教育管理。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县级智慧矫正中心、阳光帮扶基地全覆盖,针对重点敏感时段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全部落实教育帮扶和管控措施。三是强化民生领域风险防范。建立困难对象因病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机制,为全市6798名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四是提高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加快市域风险防控中心建设,建立市域风险防控“3+5+N”运行机制,有效提升各类社会风险防控能力。

(十)深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市域治理效能。一是推进数据有效共享。充分发挥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枢纽作用,共享交换数据总量超450亿条,“连云港市公共数据开放网”已开放38个部门1092类数据资源,总量超610万条。二是推进数据场景应用。加快建设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重要节点城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库”,拓展“中欧班列”数据应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对各类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结算费、专家评审费、投标保证金等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开展全市公共数据普查,建立政企合作自主创新机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强化技术支撑和数据安全,扎实构建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权威高效的新一代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统筹谋划、率先垂范,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市委、市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深入探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志始终做到“四个亲自”:亲自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亲自指导制定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等年度计划,亲自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等,亲自督导督办事关民生福祉、营商环境建设等重要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各部门自觉对标,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二)强化保障、注重实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十大行动?百项任务”实施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全面加强常态化法治督察并出台实施意见,构建书面调度、函询督促、约谈提醒、警示通报、挂牌督办“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9个县区(功能板块)、68个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报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205名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述法并接受现场评议。

(三)严格督察、狠抓落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提质提速。扎实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梳理细化172条措施,实施“双督双查”,各地各部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发布整治通告,梳理问题线索181条,制定制度规范56项,组织纪法测试136场次,相关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肯定。完成法治连云港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中期评估,232项量化指标全部“双过半”。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成功举办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区域海洋高质量发展论坛等,全方位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促进丝路沿线制度规则软联通。但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基层地方和部门对于法治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还不够有力,法治领域改革的穿透性还不够强,执法司法的全链条保护成效还不够有效等。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制度有效供给,补齐基层法治建设短板,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增强行政程序意识,加强对外法治合作交流,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持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强化统筹协调、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促进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同向发力、贯通联动。二是持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力。聚焦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三是持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保障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统筹联动、协调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四是持续增强法治政府的影响力。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持续打造我市“山河湖海”等主题法治文化带,打造地域特色法治品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加快高质量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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