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苍梧小学西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时间:2016-02-04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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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苍梧小学西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连云港市苍梧小学西校区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教计〔201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同意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建设苍梧小学西校区。该项目为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市政府要求今年暑期投用,工期紧、任务重,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快苍梧小学西校区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2016年第3号)精神,项目由江苏润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

  项目编码:2015320700FG1157。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建设路南、巨龙路西(新海实验中学苍梧校区北侧),项目用地规模应控制在2.2941公顷内。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68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8830平方米、实验楼6337平方米、行政办公楼1850平方米、教师办公楼1914平方米、传达室等290平方米。建设200米田径场1片、篮球场3片、排球场4片等运动设施。办学规模按完全小学4轨、24班,可容纳学生1080名。

  四、项目总投资990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自筹。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此复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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