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康复治疗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发改行服发〔2017〕1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
职业技术学校康复治疗实训基地建设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报来的《关于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批准康复治疗实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连中医药〔201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满足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护理等专业的学生实训实习需求,同意建设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康复治疗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项目编码:2017-320706-82-01-300391。
二、项目位于高新区花果山路以西、圣湖路以南、迎曙路以北,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内。
三、项目建设用地的面积约32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3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的康复诊疗实训楼及两层辅助连廊,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停车场及绿化等辅助设施。康复诊疗实训楼作为传统康复理疗中心及附属诊疗场所,辅助连廊作为运动康复中心及水疗中心。满足护理及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学生实训实习,教师的教学科研,并为患者提供康复治疗、养老等服务。项目建成后实训规模为100人/日,并可以提供康复治疗及养老护理等100张床位。
四、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资金自筹。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13日
抄送:市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卫计委。 |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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