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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低保

  • 时间:2017-08-23 12:00:15
  • 来源: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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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农场)民政办申请;民政办工作人员向申请人解释《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中相关政策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内容和形式,并向其提供相关表格和填写说明。街道办事处(农场)民政办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开展民主评议、公示等流程,上报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公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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