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
公共服务
(一)分类:销售天然气
(二)服务事项名称: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
(三)服务对象: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
(四)起止时间说明:
(五)服务类容:天然气
(六)服务依据:
(七)收费项目名称、标准:
1、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6〕39号,居民生活用气基准价格为:2.70元/立方米。实行阶梯气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分为三级,每户每年用气量小于等于300立方米,为第一级用气量,收费2.70元/立方米,每年户用气量大于300立方米小于等于600立方米,为第二季气量,收费3.24元/立方米。每年户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级用气量,收费4.05元/立方米。1、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6〕39号。
2、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5〕58号,非居民用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为4.5元/立方米。
(八)收费依据:
1、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6〕39号。
2、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5〕58号
(九)联系单位:灌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十)办公(办事)地址:灌南县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16号
(十一)联系人:李雁平
(十二)联系电话:1350513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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