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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

  • 时间:2017-08-26 12:00:36
  • 来源:县区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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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务

   (一)分类:销售天然气

   (二)服务事项名称: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

   (三)服务对象: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

   (四)起止时间说明:

   (五)服务类容:天然气

   (六)服务依据:

   (七)收费项目名称、标准:

    1、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639号,居民生活用气基准价格为:2.70/立方米。实行阶梯气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分为三级,每户每年用气量小于等于300立方米,为第一级用气量,收费2.70/立方米,每年户用气量大于300立方米小于等于600立方米,为第二季气量,收费3.24/立方米。每年户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级用气量,收费4.05/立方米。1、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639号。

    2、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558号,非居民用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为4.5/立方米。

   (八)收费依据:

    1、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639号。

    2、根据灌南县物价局文件:灌价发〔201558

  (九)联系单位:灌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十)办公(办事)地址:灌南县经济开发区新海西大道16

  (十一)联系人:李雁平

  (十二)联系电话:1350513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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