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县原房产证已停止颁发,改发“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记载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力状况的“二证合一”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县房管局颁发)为只记载房屋所有权权力状况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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