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其他

特困人员供养

  • 时间:2018-02-01 12:00:08
  • 来源:县区
  • 阅读次数:
  • 字体:[ ]

1.分类:救助类

2.服务事项名称:特困人员供养

3.服务对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孤残儿童和60周岁以上无子女,无经济来源的公民.

4.办理条件: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孤残儿童和60周岁以上无子女,无经济来源的公民。

5.设定依据:【行政法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56 号)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6.收费项目名称、标准:不收费。

7.联系单位:赣榆区民政局。

8.办公(办事)地址:赣榆区青口镇西关路9号民政局。

9.联系电话: 0518-86262801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