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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 时间:2017-09-06 1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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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公民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在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负有法律援助职责的律师予以免费代理。同时,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条件。对于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而委托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适当减少或者免收律师服务费。
生效时间:填报日
失效时间:
知识内容:
1、分类:法律服务类
2、服务事项名称:法律援助
3、服务对象:困难群众、特殊人群
4、起止时间说明(含法定期限、承诺时限):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按照法律援助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法律援助机构自决定给予法律援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执业机构或者安排本机构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法律援助事务。
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执业机构自接受指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受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并送法律援助机构备案。
5、服务内容:
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我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等12类人员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他们的经济条件,直接认定为经济困难人员。
符合上述经济困难条件的我市公民对下列17种事项,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六)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八)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九)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他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十)因环境污染遭受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十一)因征地、拆迁而使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十二)因房屋居住权受到严重侵害请求赔偿的。(十三)因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确认或者赔偿的。(十四)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的需要代理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十五)在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消防安全等事项范围主张权利或请求赔偿的。(十六)因被刑事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而请求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的 。(十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6、服务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连云港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7、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8、收费依据:无
9、联系单位: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
10、办公(办事)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绿园南路98-2号
11、联系人:张龙江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12、联系电话:0518-8531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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