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部份社会公益性服务收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江苏省定价目录》第十二项:由政府投资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收费、保安服务、环卫有偿服务收费、产权交易市场、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机动车交易市场等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分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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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定价目录》第十二项:由政府投资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收费、保安服务、环卫有偿服务收费、产权交易市场、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机动车交易市场等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分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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