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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热力出厂、销售价格及供热延伸服务收费
时间:
2017-02-01 12:00:29
来源: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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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物价局苏价综[2002]214号)第四条:热力出厂、销售价格及供热延伸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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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路客运价格,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价格,内江(河)公路渡口收费,部分停车场、汽车租赁、地方站(港)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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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部分专业市场服务收费标准(中介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