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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和拟中标人公示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 时间:2017-08-21 1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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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当在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以及招投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示如下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结果及拟定中标人名称,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总价(含暂估价、暂列金额)、投标文件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的具体情况及其排序;(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3)被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以及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等得分情况。(6)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7)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8)拟定中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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