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3·15”系列宣传活动 助商惠民 提振消费信心
信息来源:连云港日报 发布日期:2023-03-16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昨日上午,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举办的,以“助商惠民 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连云港发布大厅举行。

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围绕这一主题,我市启动精彩纷呈的“3·15”系列宣传活动:为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全市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面展示各单位在履行新使命中的新担当新作为、各相关企业在“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方面的实招举措,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和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联合开展“3·15——助商惠民 提振消费信心”大型融媒体集中宣传活动;为全面提升装饰装修产品质量,规范装饰装修行业经营秩序,提高群众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饰装修市场“安居质量保民生”行动;此外,市消保委还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办“3·15与你同行”节目,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启动仪式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消保委分别通报了2022年度受理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去年,全市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14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7.41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波介绍,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紧扣中消协“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切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热情,释放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升级,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社会事业,不能仅依靠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力量,而是要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协同共治的力量,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更加公平的消费环境。为此,市消保委与市律师协会签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合作协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法律赋予消保委组织的职责使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方面。”市消保委秘书长徐浩表示。今年,市消保委将针对消费维权的重点、难点、弱点,创新维权模式,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全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教育,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加强消费监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活动,建立健全消费者评价机制;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联合全社会各方力量,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启动仪式上还公布了获评“2022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022年度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域”名单,并对部分代表单位进行了授牌表彰。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连云区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多家单位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系列活动。